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选定
- 2026-05-15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选定
招标公司: 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
采购标的物: 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湖南 张家界
比
选
文
件
比 选 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
编制日期:2026年05月
第一章
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定1家劳务派遣机构,提供5名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管理、薪酬标准、用工合同严格<张家界市永定区财政供养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机构参加比选。
1 、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1 比选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
1.2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1.3 服务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及下属各司法所
1.4 服务内容:招聘、派遣5名司法协理员,负责协助开展司法行政辅助工作,包括社区矫正协助、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辅助、文书整理、群众接待等相关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社保缴纳、薪酬发放、合同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等全流程劳务派遣服务。
1.5 人员要求:派遣人员需符合永定区财政供养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基本条件,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责任心,具备法律相关专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7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2 、劳务派遣机构比选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服务,且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完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人员招聘流程和劳资管理体系,有承接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服务的相关经验,熟悉永定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政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劳务派遣服务。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劳务派遣服务机构,请于2026年5月18日-2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7:0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委托代理人报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302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302办公室,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
4.2 投标人须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 、评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标法。
6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胡家河社区永安东路区司法局大楼
联 系 人:秦玉顺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
2026 年5月15日
第二章 比选须知
比选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规 定
比选人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2
比选人
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胡家河社区永安东路区司法局大楼
联系人:秦玉顺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
资格条件
详见比选公告
4
资格审查方式
评审小组审查
5
比选文件获取
详见比选公告
6
公告媒介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申请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7
比选有效期
60 天
8
投标保证金
√ 不需要
□ 需要
9
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10
投标报价
1 、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
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如果设定 ) ,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4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11
装订与
密封要求
(1) 投标文件一份,需密封包装;
(2) 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
(3)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2026 年 5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申请文件密封袋上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12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 不退还
¨ 退还
13
申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 5月22日9时00分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302办公室
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
开、评标
14
开标会
申请人将申请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递交申请文件后方可离开
15
评标方法
低价中标法
16
比选活动
取消规定
(1) 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17
中选数量
1 家
合同
18
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9
解决争议
的方式
起诉,向比选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
合同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解决。
投标人须知正文
1. 项目介绍
1.1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1.2 比选单位: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
1.3 服务范围:负责5名司法协理员的招聘、资格审核、派遣入职、劳动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日常管理、劳资纠纷处理、人员解聘等全流程劳务派遣服务,严格按照《张家界市永定区财政供养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人员管理、薪酬标准、用工合同相关要求。
2. 合格应选人条件
2.1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服务,且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 具备完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人员招聘流程和劳资管理体系,有承接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服务的相关经验,熟悉永定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政策;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劳务派遣服务。
3. 比选文件说明
3.1 应选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比选文件及要求,详细编制应选文件,并保证应选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3.2 应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应选人自行承担。
3.3 不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应选文件将被拒绝。
3.4 在提交应选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比选人可对比选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都将按 邮件发送的方式通知 ,补充和修改文件视为该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4. 评标
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三章 比选办法”。
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从资格性、符合性、服务能力、报价、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总分100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得分相同,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1 、资格性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应选人资格要求)
2 、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2.1 检查应选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是否齐全、有无计算上的错误。
2.2 同一数值的表达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达为准。应选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应选将被拒绝。
2.3 对于应选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比选人不接受。
第四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比选申请文件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文件编制主要内容及格式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要求
1 、工商行政证件(营业执照)
2 、项目人员一览表(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专职人员截图、 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
(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五)投标报价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地址)的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并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本项目投标及合同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申明。
法定代表人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三、 资格要求
格式自拟
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比选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
二、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比选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比选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比选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报价 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协议书
比选人(全称): (甲方)
中选人(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管理信息
项目名称:
2. 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4. 付款 : 。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比选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比选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本合同协议书
( 3 )中选通知书
( 5 )应选文件
( 6 )比选文件
(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服务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授权委托人(单位负责人) :
授权委托人(单位负责人) :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第六章 比选内容与要求
第一节 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2. 采购预算:25万元/年,三年合计75万 元。
3. 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4.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比选人根据中选人上一年度提供的服务质量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与其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如服务达不到比选人的要求,比选人有权选择与其终止签订合同)。
5.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二、服务内容
1 、承担 劳务派遣服务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劳务派遣服务人员、发放薪酬、办理社会保险、处理工伤事故、处理劳动争议、解决劳资纠纷、劳务派遣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及安全服务基础培训,保证使劳务派遣服务人员能够顺利上岗并承担劳务派遣服务人员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咨询和服务等。
2 、 劳务派遣服务人员必须与中选人签订劳动合同,有合法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的素质及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的思想稳定,并提供统一的管理。
4 、比选人审核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的资质,确定 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的数量、名单后,按《劳动合同法》确保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并及时向比选人实施劳务派遣服务。
5 、人员配置及岗位要求:按比选人的招聘条件进行招聘,最终招聘结果须征得比选人同意。
★三、劳务派遣服务人员配备标准
岗位名称
配置人数
工作内容
服务标准
司法协理员
5 人
1. 协助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调解的辅助事务,做好纠纷排查、登记、笔录制作、案卷整理归档及回访等工作。
2. 协助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组织、心理疏导、走访核查及档案整理等辅助工作。
3. 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助做好法律咨询接待、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收集、初审报送,协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相关事务。
4. 协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走访、帮扶、信息登记、动态管理及安置帮教档案整理等工作。
5. 协助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筹备普法活动、整理普法资料、开展法治宣传阵地运维、做好普法台账记录与信息报送。
6. 协助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基础材料梳理、文书辅助等支撑工作。
7. 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做好矛盾纠纷信息收集、上报、分流引导及现场辅助处置等工作。
8. 协助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开展法治维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人员管控辅助等相关工作。
9. 协助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辅助工作。
以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考核结果为准。
四、项目服务实施要求
★1.中选人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中选人须即时书面报告派遣人员发生的工伤、意外事故及其他可能影响岗位履职的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事宜)。
2. 被聘用者的工资、保险、管理服务等费用由比选人测算与核定标准后据实支付给中选人,由中选人发放和代缴代管理。
3. 中选人应服务态度优秀,及时响应比选人需求,为劳务派遣服务人员及相关用工管理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各类劳务派遣服务法律纠纷。
4. 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由比选人和中选人双重领导与管理,比选人负责对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服务质量的管理,中选人负责劳务派遣服务人员工作的人事管理、后勤保障。
★5.如劳务派遣服务人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不能胜任本职责内工作的,比选人有辞退的权利,同时中选人有及时补充人员的义务,补充的人员应符合比选人的工作岗位任职要求并保证新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到岗。
6. 中选人须建立服务项目台账,依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比选人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7. 比选人有权对中选人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服务标准的部分,有权要求中选人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比选人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8. 中选人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比选人要求约定提供服务,如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选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 中选人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省市相关规定。
★五、保密管理要求
1. 中选人及所有派遣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比选人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中标后须与比选人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守比选人的工作秘密;
2. 中选人须对所有拟派人员开展岗前保密培训,留存培训记录备查;涉密岗位人员须通过比选人背景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得上岗;
3. 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传播、复制比选人的涉密信息、内部工作信息、案件信息及其他敏感信息,发生泄密事件的,比选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予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同时追究中选人及相关人员的全部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全额追偿。
六、 考核要求
1. 考核评价组织与周期
(1)比选人成立由比选人代表、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评价小组,对中选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评价。
(2)考核评价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每月开展一次,作为月度服务费用支付的参考依据(具体以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年度考核:每年度开展一次,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继续签订合同的重要参考依据。
2. 考核评分指标与细则
(1) 月度/年度考核评分表
考核维度
权重分值
考核内容
扣分细则
服务质量
40
1. 岗位服务标准履约情况;
2. 服务问题整改闭环、合规履职(行车安全、保密管理、物资管控)情况。
1. 每出现1项服务不达标事项扣3分,未按要求时限整改加扣5分,扣完为止;
2. 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涉密信息泄露、工作失误严重影响比选人运转、造成比选人损失),本项及当月/当年考核总分直接计0分。
响应时间
30
1. 各岗位标准时限内的服务响应、任务处置情况;
2. 应急事项、临时任务的响应处置效率。
1. 每出现1次超时响应扣2分,因响应延迟影响比选人正常工作扣8分/次,扣完为止;
2. 因响应延迟造成比选人重大工作损失,本项及当月/当年考核总分直接计0分。
服务满意度
30
比选人各部门对当月/当年服务的综合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90分不扣分;70~89分每减少1分扣1.5分,扣完为止;<70分本项直接计0分。
月度考核得分区间
1. 月度/年度考核≥9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70分为不合格。
3. 考核评分计算与结果应用
(1)年度考核得分计算:年度考核得分=(12个月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值)×60%+年度综合评价得分×40%,年度考核得分≥9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70分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应用:
①年度考核优秀:中选人在同等条件下可获得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②年度考核合格:比选人需要求中选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完成后可考虑续签合同。
③月度考核累计三次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
4. 考核申诉机制
(1)中选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比选人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比选人收到申诉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核评价小组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中选人。
(3)复核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中选人需服从复核结果。
七、比选报价说明
总比选报价包含“人员工资、社保(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管理费(含税)”。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主要商务要求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方式:现场服务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比选人根据中选人上一年度提供的服务质量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与其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如服务达不到比选人的要求,比选人有权选择与其终止签订合同)
响应时间
7*24 小时(实时响应)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据 实结算[人员岗位薪资按月实际到岗人员的相应岗位薪资(含管理费)结算支付] , 比选人于每月10号前对乙方上月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中选人以比选人评价结果开具税务发票提交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中选人提交的合法有效税务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付款单位: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
(3)付款依据: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仲裁
合同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二、其他事项
1. 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服务费用、服务标准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相关条款。
2.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