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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沅江市)2025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第二期)(包2)合同公告

  • 2026-05-15

项目名称: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沅江市)2025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第二期)(包2)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

中标公司: 湖南中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项目地区:湖南 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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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沅江市)2025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第二期)(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5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沅财采计[2026]000017号-3

采购人(全称):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中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沅江市)2025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第二期)

2、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6]000017号

3、项目内容: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沅江市)2025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第二期)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王龙

6、联系电话:0737273892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58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甲方向乙方第一次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279000元;乙方完成全部监测外业工作、提交阶段性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审核审定金额的100%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05月13日,完成日期:2027年05月13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合同要求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05-1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5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鹏周

委托代理人:谢雪庚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72738928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579号康庭园一期7栋10楼1001室02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韶山路支行

帐 号:8查看完整信息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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