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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医疗设备(第三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 2026-03-31

项目名称: 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医疗设备(第三批)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司: 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中央监护系统自体血液回收机输血输液加温仪

项目地区:湖南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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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本次涉及 的医疗设备包括 麻醉机 3台 、 心电监护仪3台、旁流C02模块4个 、微流C02模块1个、无创心排模块2个、麻醉深度模块2个、肌松监测模块2个、有创血压 模块 1 个、监护仪模块插件箱 2个 、 中央监 护系统 1套、输液信息采集系统(一拖四)3套 、 无创连续血压 及血流动力学监测系统 1套、 自体血液回收机 1台、视频硬镜1个、医用 加温毯3台、输血输液 加温仪3台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二、相关标准: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日期算起,30(日历日)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1、 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4】5号)进行履约验收工作。

2、中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

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4、设备货物到货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开箱验收、装机调试验收及试运行三个月后,使用无质量问题,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验收 申请,由采购人 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并请专家终验 (如货物属于医用计量器具,中标人须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并通过检定检测或校准,出具合格证后才能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设备如不是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故障,中标人接受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新设备,如更换新设备,验收工作需再顺延1-3个月。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1、质量保证:投标人必须提供保证上述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必须最新软件版本,投标价格必须包含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技术参数、功能和配置。

2.中标人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确保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

3.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投货物的正常使用寿命。中标人负责所成交货物接入医院的信息系统,并负责货物的软件更新升级;如有维修密码,则 不限次数 提供和开放,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到货后,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会同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中标人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货物清单仅作为中标人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中标人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中标人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中标人仍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5 .中标人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清点货物。

6. 本项目 采用费用包干方式, 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 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本次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完成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送货上门、产品运输及保险保管、设备安装、系统测试、现场调试、有效可靠的试运行、系统完善、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交项目资料、售后服务、验收等所有与本 项目 建设有关的内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 食宿费和加班费 、 项目配套费、管理费以及 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证书申领、相关特种设备的办证事宜、手续办理费用 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 报 价中, 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和质量事 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8、 投 标人必须向采购人说明设备专用耗材或试剂使用情况,配套耗材或试剂必须符合上级医保等管理部门采购要求,如中标人隐瞒了设备需要使用专用耗材或试剂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设备,拒绝支付设备和耗材或试剂费用,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所有损失(包括间接和直接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且须承担合同解除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30%计算 。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9、 投 标人所提供的耗材或试剂必须是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产品,须对所有设备所需配套耗材或试剂进行报价(折扣不高于平台挂网价的 35% );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标人为配套耗材或试剂供应商,也可以选择其他供应商为配套耗材或试剂供应商;若选择中标人为配套耗材或试剂供应商, 中标人所提供的配套耗材或试剂折扣在承诺的质保期限内不得高于投标报价的折扣。 (投标人须 提供 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0、投标人须承诺未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响应,如查有虚假,则上报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中标资格,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 )

11、特别提醒:依据长沙市财政局长财采购〔2025〕22号文第五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要求”第二款“加强采购结果审查”的规定,采购人和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将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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