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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永和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招标公告

  • 2026-03-31

项目名称: 永和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生活垃圾清运处置

项目地区:湖南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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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永和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置

项目编号 E4104815144D00427 招标人 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服务类 行政监管单位 浏阳市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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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0 16:08

永和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招标公告

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浏阳市 永和 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永和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永和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置

2、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3 02160020

3、委托代理编号: XJGZ-CG-2023021 6

4、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 9900 00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

(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 原件扫描件 (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三证合一 ” 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 五证合一 ” 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 提交近 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

④ 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 4)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 a、前文所称“近3个月”特指2022年11月-2023年01月;

b、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 ,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供应商自行说明;

c、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浏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磋商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3年 2 月 20 日起至 2023年 2 月 23 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3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浏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上传响应文件。

3、投标供应商请于“浏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服务页面下载专区中下载操作指南和电子投标制作工具。技术咨询电话:4008199995,技术QQ:1748943550。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廖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 浏阳市永和镇

采购代理机构: 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雨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 浏阳市花炮大道嘉悦城泰古广场 105号二楼

相关标段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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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已固化]-永和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第一标段(包).ge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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