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医疗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 2026-03-30
项目名称: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医疗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
中标公司: 浙江朗通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医疗及办公家具
项目地区:湖南 岳阳
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医疗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3月30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君财采计[2026]000004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浙江朗通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医疗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君财采计[2026]000004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医疗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任海军
6、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043083.75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正常使用15个工作日并由会计做完付款计划后3个月内首付该款项的90%,余款10%则在项目验收之日起第1年付5%、第2年付3%、第3年付2%给乙方。货款结清后,乙方依然需承担所有产品的质保义务直至质保期满,否则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一切业务同时拒付双方业务往来中应付给乙方的其他所有款项,并保留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03月26日,完成日期:2026年04月25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
3、方式: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
验收方式: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验收标准: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03-26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3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市君山区人民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钟新飞
委托代理人:任海军 委托代理人:周刊
传 真: 传 真: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
帐 号:62030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