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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桥头乡尚义村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 2026-02-04

项目名称: 桂东县桥头乡尚义村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公司: 桂东县桥头乡尚义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道路硬化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湖南 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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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桥头乡尚义村民委员会的桂东县桥头乡尚义村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桥头乡尚义村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SHIJI-GD-2024-011

3、采购项目预算: ¥200663.1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60日历天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从2024年6月1日起,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无;

履约保证金:无;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项目概况

数量

标的预算(元)

采购代理服务费(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

/

桂东县桥头乡尚义村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桂东县桥头乡尚义村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道路硬化660m,涵管铺设4m。(具体详见预算清单和图纸)

1项

¥200663.18元

¥2000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且企业规模必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不得是大型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湖南省以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 〕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 了 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信息 网 ”查询为准)或者具有入湘 施工 登记证 (处于有效期内) 。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和近三个月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20 〕 208号文件标准,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在成交后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相应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及说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指定地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磋商现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验证: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非法人组织的依法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非法人组织的依法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磋商说明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东县桥头乡尚义村民委员会

(2)地 址:桂东县桥头乡尚义村

(3)联系人:李女士

(4)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桂东地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联 系 人:陈先生/罗女士

(4)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5)电子邮箱:1246205168@qq.com

附件下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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