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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采购谈判公告

  • 2026-02-04

项目名称: 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采购谈判公告

招标公司: 桂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项目地区:湖南 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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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3、委托代理编号:ZHJCZ-2025-001

4、采购项目预算:叁拾陆万肆仟捌佰壹拾伍元整(¥364815.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

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2110盒

364815.00

364815.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 %。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和“信用郴州”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副本(或副页)中载明辅食营养补充品(或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或辅食营养包)生产明细;

3.2投标人应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或GB/T 22000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或GB/T19001)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提供1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及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桂东项目部(桂东县沤江镇茅柳村芙蓉路)。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桂东项目部<桂东县沤江镇茅柳村芙蓉路>)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桂东项目部<桂东县沤江镇茅柳村芙蓉路>)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

十、谈判说明

1、谈判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胡女士

2、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地 址:桂东县琴川路

(3)联系人:钟女士

(4)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分公司桂东项目部(桂东县沤江镇茅柳村芙蓉路)

(3)联系人:胡女士

(4)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下载: 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docx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

3.确认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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