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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水利局天元区沧沙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项目

  • 2026-02-04

项目名称: 天元区沧沙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项目

招标公司: 株洲市天元区水利局

采购标的物: 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项目

项目地区:湖南 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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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沧沙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4日

株洲市天元区 水利局 的 天元区沧沙中型灌区新建工程 勘察 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天元区沧沙中型灌区新建工程 勘察 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株天财采计【 2026】000008号

3、 委托 代理编号: HRTY-2026-002

4、采购项目预算: 980000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45 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不超过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 元 )

最高限价

( 元 )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天元区沧沙中型灌区新建工程 勘察 项目

天元区沧沙中型灌区新建工程勘察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1批

980000.00

980000.00

¨

¨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承诺函;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测绘工程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

(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 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及高级职称证资格证书和 拟任项目 勘察负责人 应 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及中级职称证 资格证书 , 其他具备 注册师 的 2 人 ( 专业应包含 测绘专业、结构专业), 以上人员 均为本投标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 任意一个月 在该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证明材料。

( 3) 供应商提供至少 1个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类似业绩与本项目相关,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本项目公告期间的查询记录附带网址及打印时间,且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投标人公章) 。

7、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

8、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并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印章 。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保证供应商履约质量,提供履约承诺书。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 第四、第五 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 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 6 年 2 月 11 日 1 6 : 3 0(北京时间),地点 : 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保利高尚小区 D栋208号) , [每日上午9:00-1 1 : 3 0,14:30-1 6 : 3 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谈判小组按本邀请公告第 四 、 五、六 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 四 、 五、六 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1 、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株洲市天元区水利局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 株洲大道北 1号

联系人 :汪晓晓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保利高尚小区D栋208号

联 系 人:周沙 王静利 陈俊君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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