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5月炼钢用一级冶金石灰采购项目
- 2026-02-04
项目名称: 2026年3-5月炼钢用一级冶金石灰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普通冶金石灰
项目地区:湖南 衡阳
* 技术规格书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冶金石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本规范适用于炼钢电炉冶炼和钢包炉精炼用新烧的普通冶金石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07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GB/T 3286 石灰石、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YB/T 042 冶金石灰
YB/T 105 冶金石灰物理检验方法
3技术要求
3.1普通冶金石灰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名 称
品级
化学成分,%
活性度,4mol/ml
40士1°C,10min
CaO
SiO 2
S
灼减量
普通冶金石灰
一级
≥90.0
≤2.5
≤0.030
≤5.0
≥340
表2
10~70mm
≤10mm
≥70mm
粉灰(≤5mm)
≥80mm
≥90%
≤10%
≤10%
≤4%
0
3.2产品以块状供货,其粒度范围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3.3产品应保持干燥、清洁,产品中的熔瘤、焦炭等杂质应拣出,不得混入外来杂物。
4试验方法
4.1化学分析用试样的采取和制备
4.1.1在交货批的产品卸料处用铁锹均匀地截取整个料流,截取次数不小于三次(分别在出 料开始后不久、出料过程中间,出料结束前不久),每次截取的份样量应大致相等。将各份 样组成一个大样(总量不小于4.0Kg)。
4.1.2将大样破碎至全部通过40mm筛,再按GB2007.2的规定制备样品。
4.1.3贮存样品的容器必须密闭、防潮,并置于干燥处。
4.2 CaO、MgO、SiO 2 、S、灼烧减量的测定按GB/T3286的规定进行。
4.3活性度的测定按YB/T105的规定进行。
4.4粒度的取样和检测方法按照GB2007的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产品按批交货,大、小管坯每天不同的货源、不同的包装分别归为一个批次。
5.2产品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负责进行。
5.3需方可按本规范对产品质量进行复验,如有异议,应在到货2天内提出。对交货批有异议时,由供需双方按有关国家标准仲裁,无相应国家标准,按供需双方协议规定仲裁。
5.4 试样采取
1)散装:至少在4个不同的位置取样,每个点至少采取500g试样,合计2kg试样。
2)吨袋包装:先确定1个目标取样车,从该车中任选出表3所示的吨袋数目,从选出的每个吨袋中随机进行取样。取样时,每个目标袋剪口后用取样器从袋中抽取出一个份样,每个份样量应大致相等,重量至少500g,将各份样组成一个大样。不同目标袋剪口位置应不同,应上中下位置几率相等。
表3
交货批吨袋数目,个
1~3
4~10
11~20
21~35
36~60
61~99
100~149
应取份样吨袋数目,个
全部
4
5
6
7
8
9
注:150袋后,交货批数目每增加100个(不足100的部分按100计),份样数目增加1个。
6包装、贮运和质量证明书
6.1包装
* 产品以散装供货。
* 产品采用吨袋包装,每袋净重1000kg。
6.2产品应是新烧石灰,供方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如露天运输、存放,须用苫布盖好。
6.3产品装车前车厢必须清扫干净,储运时应严防渗水或混入杂物。如敞车或遇雨发运时,需用篷布盖好,防止渗水。
6.4每批交货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应随货交付给需方,质量证明书上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理化指标、交货批件数、重量、粒度、出厂或生产日期、本规范编号或合同号等。
* 优质优价标准 :
检测项目
CaO(%)
活性度(mL)
灼减量(%)
S(%)
SiO2(%)
指标
[85,89)
[83,85)
[80,83)
<80
[320,340)
[300,320)
[270,300)
<270
(5,15]
>15
(0.03,0.08]
>0.08
(2.5,3.5]
>3.5
扣款
(元/t)
10元/1%
20元/1%
200元
300元
2元/1ml
4元/1ml
6元/1ml
400元
2元/1%
300元
5元/0.01%
60元
10元
2元/0.1%
奖励
CaO含量达到92%基础价+10元/吨,92%以上+1元/0.1%,94%封顶。活性度达到370ml基础价+10元/吨,370ml以上+1元/1ml,390ml封顶。
粒度
粉灰率>4.0%的部分和粒度≥80mm的部分由炼钢厂作扣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