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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5-12-15

项目名称: 新化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司: 新化县人民法院

采购标的物: 处理器蓝牙鼠标后置摄像头

项目地区:湖南 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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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新化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平台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 .预算金额: 150000 元 (大写:壹拾伍万元整),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

二、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内容

数量(单位)

供货要求

备注

1

新化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平台平板设备

40台(套)

合同签订之日 10个工作日内交货

原厂保修 12个月

2

移动设备 键盘

40套

需要原厂原装键盘(售后期限大于等于 12个月)

3

移动办案平台平板设备质保延长 24个月

40台(套)

在原厂保修的基础上延长保修 24个月至总保修时间为36个月,需要提供原厂保修证明

4

蓝 牙鼠标

40只

需要原厂原装鼠标(售后期限大于等于 12个月)

5

定制新化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平台开机画面

一批

2. 核心功能需求:

( 1) 业务适配功能:可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上传诉讼材料,兼容法院现有办案系统及数据服务平台;

( 2 ) 证据处理功能:支持高清影像展示,可实现证据材料放大、批注等操作,批注记录需能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归档;

( 3 ) 安全管控功能:需嵌入可信安全环境,实现工作域与个人域隔离;支持禁止截屏、复制、转发等防泄密操作,数据本地存储需具备透明加密能力;

( 4 ) 远程协同功能:支持多人同屏批注、操作痕迹追溯,保障合议庭沟通及远程庭审等场景的流畅运行。

3.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 处理器

国产化自研处理器

2

存储容量

RAM≥8GB ;ROM≥256GB

3

★操作系统

Harmony 2.0及以上或其他同等级国产化自研系统

4

★屏幕尺寸

≥11.5英寸

5

屏幕分辨率

分辨率 ≥2800*1840

6

屏幕刷新率

≥144Hz

7

屏幕类型

IPS屏或OLED屏

8

★电池容量

电池典型值容量 ≥8500mAh

9

前置摄像头

≥800万像素

10

后置摄像头

≥1300万像素

11

接口

Type-C接口

12

WIFI

支持 802.11 a/b/g/n/ac/ax无线协议

13

蓝牙

支持蓝牙 5.2并向下兼容

14

后壳材质

塑胶、铝合金、锦纤、玻璃纤维或其他金属材质

15

麦克风

内置麦克风 ≥2个

16

扬声器

内置扬声器 ≥4个

17

传感器

重力感应器、陀螺仪、环境光传感器、霍尔传感器

18

机身厚度

≤7毫米(除摄像头以外的其他区域)

19

重量

≤510g

20

★服务

原厂 3年质量保修,服务权益原厂官网可查,投标时提供查询链接和查询方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21

其他

支持产品开机画面或开机壁纸的定制

4.安全合规要求:

( 1)准入与身份鉴别:需支持证书认证、设备指纹等准入控制技术,禁止未授权设备接入司法内网。

( 2)数据与设备防护:具备全盘加密、远程擦除功能,防止设备丢失导致数据泄露;强制实施密码复杂度、自动锁屏策略。

5.服务 保障要求:

( 1)需提供系统适配调试、安全策略配置等上门服务,定期进行系统升级与安全补丁更新。

( 2)质保期内,故障响应时间≤8小时,超过质保期后,可以优惠价提供维修服务。

6. 商务要求 :报价需包含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调试、税费、质保及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1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提交地点:新化县人民法院 503办公室(工作日上班时间) 。

3.响应文件要求:

( 1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按本公告第三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逐一响应并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 2 )有效的、符合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存在授权委托参与竞争性谈判,另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3 )产品需达到或优于需求参数,并提供相关产品报告或证书。

( 4 )针对本公告第二条 “采购需求”逐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 5 )份数:纸质版正本 1份、副本3份,所有文件需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5年12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新化县人民法院 504 会议室;

3.谈判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授权委托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4.保证金: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在开始前在503办公室缴纳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只收现金。谈判结束后,于503办公室办理手续退还保证金。

六、评审及成交规则

1.评审小组组成:由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成立。

2.评审方式: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合规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竞争性谈判;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后,以 符合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公示: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 新化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进行公示,公示 1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 、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 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须完全响应本公告及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

八、付款方式

1.验收完成后支付 97%成交金额;

2.自 验收之日起产品使用满一年且无问题后支付剩余 3%成交金额;

3 .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报账所需资料。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的所有费用(含交通、住宿、设计成果编制等),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新化县人民法院

2025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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