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5-12-15
项目名称: 新化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司: 新化县人民法院
项目地区:湖南 娄底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新化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平台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 .预算金额: 150000 元 (大写:壹拾伍万元整),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
二、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内容
数量(单位)
供货要求
备注
1
新化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平台平板设备
40台(套)
合同签订之日 10个工作日内交货
原厂保修 12个月
2
移动设备 键盘
40套
需要原厂原装键盘(售后期限大于等于 12个月)
3
移动办案平台平板设备质保延长 24个月
40台(套)
在原厂保修的基础上延长保修 24个月至总保修时间为36个月,需要提供原厂保修证明
4
蓝 牙鼠标
40只
需要原厂原装鼠标(售后期限大于等于 12个月)
5
定制新化县人民法院移动办案平台开机画面
一批
2. 核心功能需求:
( 1) 业务适配功能:可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上传诉讼材料,兼容法院现有办案系统及数据服务平台;
( 2 ) 证据处理功能:支持高清影像展示,可实现证据材料放大、批注等操作,批注记录需能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归档;
( 3 ) 安全管控功能:需嵌入可信安全环境,实现工作域与个人域隔离;支持禁止截屏、复制、转发等防泄密操作,数据本地存储需具备透明加密能力;
( 4 ) 远程协同功能:支持多人同屏批注、操作痕迹追溯,保障合议庭沟通及远程庭审等场景的流畅运行。
3.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 处理器
国产化自研处理器
2
存储容量
RAM≥8GB ;ROM≥256GB
3
★操作系统
Harmony 2.0及以上或其他同等级国产化自研系统
4
★屏幕尺寸
≥11.5英寸
5
屏幕分辨率
分辨率 ≥2800*1840
6
屏幕刷新率
≥144Hz
7
屏幕类型
IPS屏或OLED屏
8
★电池容量
电池典型值容量 ≥8500mAh
9
前置摄像头
≥800万像素
10
后置摄像头
≥1300万像素
11
接口
Type-C接口
12
WIFI
支持 802.11 a/b/g/n/ac/ax无线协议
13
蓝牙
支持蓝牙 5.2并向下兼容
14
后壳材质
塑胶、铝合金、锦纤、玻璃纤维或其他金属材质
15
麦克风
内置麦克风 ≥2个
16
扬声器
内置扬声器 ≥4个
17
传感器
重力感应器、陀螺仪、环境光传感器、霍尔传感器
18
机身厚度
≤7毫米(除摄像头以外的其他区域)
19
重量
≤510g
20
★服务
原厂 3年质量保修,服务权益原厂官网可查,投标时提供查询链接和查询方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21
其他
支持产品开机画面或开机壁纸的定制
4.安全合规要求:
( 1)准入与身份鉴别:需支持证书认证、设备指纹等准入控制技术,禁止未授权设备接入司法内网。
( 2)数据与设备防护:具备全盘加密、远程擦除功能,防止设备丢失导致数据泄露;强制实施密码复杂度、自动锁屏策略。
5.服务 保障要求:
( 1)需提供系统适配调试、安全策略配置等上门服务,定期进行系统升级与安全补丁更新。
( 2)质保期内,故障响应时间≤8小时,超过质保期后,可以优惠价提供维修服务。
6. 商务要求 :报价需包含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调试、税费、质保及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1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提交地点:新化县人民法院 503办公室(工作日上班时间) 。
3.响应文件要求:
( 1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按本公告第三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逐一响应并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 2 )有效的、符合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存在授权委托参与竞争性谈判,另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3 )产品需达到或优于需求参数,并提供相关产品报告或证书。
( 4 )针对本公告第二条 “采购需求”逐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 5 )份数:纸质版正本 1份、副本3份,所有文件需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5年12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新化县人民法院 504 会议室;
3.谈判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授权委托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4.保证金: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在开始前在503办公室缴纳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只收现金。谈判结束后,于503办公室办理手续退还保证金。
六、评审及成交规则
1.评审小组组成:由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成立。
2.评审方式: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合规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竞争性谈判;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后,以 符合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公示: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 新化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进行公示,公示 1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 、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 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须完全响应本公告及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
八、付款方式
1.验收完成后支付 97%成交金额;
2.自 验收之日起产品使用满一年且无问题后支付剩余 3%成交金额;
3 .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报账所需资料。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的所有费用(含交通、住宿、设计成果编制等),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新化县人民法院
2025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