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 2025-10-24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
中标公司: 益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
项目地区:湖南 张家界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2025]000093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益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5]000093号
3、项目内容: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山
6、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0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10月23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0日。总日历天数:68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10-2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0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钟为东 委托代理人:张庆生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圳中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化支行
帐 号:43050查看完整信息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