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砂子塘消防救援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合同公告
- 2025-10-24
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砂子塘消防救援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
中标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项目地区:湖南 长沙
货物类合同预览 合同正文 砂子塘消防救援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GK-202507290017-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图书馆
供应商(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4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砂子塘消防救援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5G高清多模智能终端(含卡)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35800
2 嵌入式 5G DV单兵编码器(含卡)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34800
3 360全景云台三角架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340
4 嵌入式 4G高清应急布控球(含卡)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40000
5 嵌入式超清指挥视频终端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64600
6 嵌入式会议摄像机(4K)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23500
7 嵌入式鹅颈麦克风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1000
8 有源音箱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250
9 显示器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600
10 IMS智能网关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27200
11 IP专用话机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2000
12 控制主机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51800
13 控制软件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12000
14 TTS5.0专业版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7000
15 短信发送子系统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5800
16 广播及布线子系统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59800
17 出动三色指示系统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36000
18 出动车库倒计时控制系统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25180
19 视频会议一体机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77980
20 全频音箱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4 104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69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陆拾玖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明细详见合同正文“一、标的信息”,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元整 ( 690000.00 )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无
3.质量要求
(1) 乙方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备品备件及项目清单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等,并免费提供。
(2) 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4.售后服务
( 1 )提供 7 × 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 2 )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 12 小时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维修;
( 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 4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叁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 5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其他要求
一、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 )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二、技术支持要求
1 )提供 7 × 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三、培训要求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免费、详细的安装、保修、维修、使用等培训服务,直至甲方的工作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为止,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7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2)付款特别说明:本项目的最终付款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因项目整体进度或财政资金到位延缓等,而影响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8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1)项目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 2)付款特别说明:本项目的最终付款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因项目整体进度或财政资金到位延缓等,而影响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1)质量保证期届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不计利息); 2)付款特别说明:本项目的最终付款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因项目整体进度或财政资金到位延缓等,而影响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88880查看完整信息)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交货至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货物规格参数 : 对照采购合同,详细检查货物的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如设备的性能指标、产品的质量标准等。
( 2 )技术资料交付 : 检查乙方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技术资料,如装箱清单、出厂合格证等。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1 )交货情况 : 检查货物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和包装要求交付。
( 2 )合同款项支付 : 核对甲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支付款项,乙方是否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发票等支付凭证。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
( 2 )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需求一致
( 3 )安装调试后达到使用要求
( 4 )产品质量符合采购需求并与乙方承诺一致
( 5 )所供货物均具备合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
(6)履约验收标准:
参照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4]5 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 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2)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 ( 包括部分使用 )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 整改直至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图书馆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46号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喻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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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列表 :
1. 合同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