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苗木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 2025-10-24
项目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苗木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司: 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采购标的物: 苗木配送服务
项目地区:湖南 长沙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苗木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3720000.00元/年。
3、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日起至1年后结束。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一)采购清单:详见采购需求
(二)报价及结算 要求
1.报价 方式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采购清单中的单价为产品基准价)。该下浮率在服务期限内不得变更。
2.结算方式:①最终结算单价=产品基准价×(1-中标总下浮率)。例:一批货物按产品基准价计算为壹万元,如中标下浮率为30%,则最终结算合同金额=10000×(1-30%)=7000元;②最终结算总价=最终结算单价×实际配送的货物数量;③最终的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
★ 3.服务期限内,清单中已有的产品基准价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须作出书面承诺。
4、采购人所需苗木的品种数量根据实际需求采购,数量及费用据实结算。投标人按实际需求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苗木。在服务期间,实际采购的苗木大部分品种包含在采购清单内。如有未在采购清单中的品种,价格以采购人经三方询价后确定的市场价格×(1-中标总下浮率)。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 时间:合同签订起 一年 。
2.配送服务时间:零星货物接到通知后当天进行配送,批量货物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进行配送(所有货物应当天挖苗起苗)。
3.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配送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栽植和养护至存活,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服务标准:
(三)配送及栽植服务要求
1.中标人按单价包干的形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否则,取消服务资格,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承担所需全部服务人员的保险、安全等全部责任。中标人应当委派一名熟悉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
3.当采购人需要进行苗木采购时,采购人将所需清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回复。在配送前,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采购人的要求制定供货清单 :包括 (品种、规格、数量、要求)、初步估算所需费用、约定配送时间等。采购清单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书面签字后,中标人方可进行配送。在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可征得采购人口头同意后进行配送,并及时补签供货清单 。
4.在配送时,中标人须按照与采购人签字确认的采购单各项内容要求进行配送,具体要求如下:
4.1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季节地点制定苗木的配送计划(包含苗木种类选择,搭配以及苗木的新鲜度、存活率等),保障所提供的苗木存活率高、搭配符合季节及自然规律。
4.2对配送苗木的质量负责。如发现苗木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黄叶、干枯、病害、土球松散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将该部分苗木更换成符合要求的。采购人给予两次更换机会,每次更换须在两天内完成。如中标人拒绝更换或经两次更换机会后仍未能将有问题的苗木全部更换为合格的,则采购人拒绝收货和拒绝支付该部分苗木的货款。如因供应苗木的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各项问题,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4.3中标人须在约定配送时间内,将配送的苗木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到货后通知采购人检查和清点无误后 签收供货清单。 中标人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以及保护苗木不损坏,如因中标人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等)或苗木的损坏、丢失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4中标人 接受采购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4.5配送与移交过程,尤其是涉及苗木起吊工作的,中标人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安全生产需要。
4.6配送服务期间,如遇极端自然灾害或极端气候,中标人须提前准备应对手段和防护措施,保证苗木的及时供货,提高苗木的存活率。
5.季节性苗木、大型活动苗木摆放与更换,中标人应提供苗木布置设计方案报采购人员审批,按采购人批复的设计方案实施栽植。
6.在配送服务期内,在采购人所需要的苗木的全时段(从方案设计、种植、摆放到清除、拆除全过程)内,中标人需对所供苗木的的配置、运送、保管、摆放或栽种、日常管护等负全责。
7.中标人严格按照采购人供货通知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配送,不得变更品种。
7.1苗木配送标准:
7.1.1乔木:①规格尺寸符合要求;②树干直,冠型饱满,无表皮损伤,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③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土球高度为土球直径的2/3,常绿乔木土球规格为树木胸径7倍以上,落叶乔木土球规格为树木胸径的6-8倍,包装牢固。④树冠在上车前必须修剪完毕,修剪内膛枝、弱枝。保留部分叶片,不偏冠,不失冠。特殊情况特殊季节特殊品种按甲方要求执行。
7.1.2灌木及灌木球:①规格尺寸符合要求;②冠型饱满,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③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牢固。
7.1.3草类:草皮成捆、草毯成卷,无散落现象,长宽尺寸符合要求,厚度均匀,无杂草,草高适度,根系好,草芯鲜活。
7.1.4大苗:规格尺寸符合要求,株型茁壮,根系基本良好,无伤苗,茎叶无污染,无病虫害,无杂草杂藤。
8.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中标人的苗木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对合格的苗木品种进行标识。中标人必须按已标识的品种进行供货。
9.采购人在中标人供货服务期间根据考核细则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考核周期按供货次数计算。
考核结果运用具体如下:
考核采取评分制,考核结果满分为 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验收不通过。
10. 采购人每次巡查发现的问题,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每次扣罚 200元,并在考核中直接扣3分;申请延期整改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每次扣罚400元,并在考核中直接扣6分,两条及以上依此类推。
11. 质量保证:中标人保证配送苗木的质量,并保证苗木栽植后的十五天内正常存活,若在责任存活期内非人为破环造成的未存活苗木负责更换并保证其存活。
12. 中标人必须确保苗木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苗木需求配带的物品,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13. 如遇恶劣天气、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等发生的紧急情况,采购人需要中标人作出紧急响应的,中标人应立即作出响应。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进行。 按月进行验收,按季度付款,据实结算。
2.采购人根据 每月质量考核 情况、 苗木的品种、规格、胸径 (地径)、苗高、分枝情况、枝下高、冠幅等情况 以及每次供货清单 ,对各品种苗木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苗木的质量每月 进行抽样检查。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 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出具验收报告。 如果中标人有三次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苗木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4.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连续三次配送苗木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继续履约服务或重新组织招标程序确定服务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四、结算方法
1.付款人: 长沙市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按产品基准价×(1-中标总下浮率)×实际配送数量进行结算, 以实际 配送 数量 及 每月质量考核结果为依据 , 按月进行验收,按季度 进行据实结算, 经采购单位验收小组验收合格,采购人财务审核无误后, 于第一个月 25日前,支付成交供应商上季度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结算金额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将项目所需产品的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种植、修剪、施肥、养护、培训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考虑到报价中,单价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进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六、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 1:考核细则:
项目
质量要求
分值
得分
成活率与保存率
供应 苗木 成活率应达到 95 %,成活率每下降1%扣 0.2 分,扣完为止。
10
苗木 栽植养护管理
供应 苗木 长势良好,无缺株、死苗、重度积尘、钉挂捆绑和践踏现象。植物积尘超过 5 平方米 , 苗木 死株超过 1 平方米 ,缺株面积超过 0.5 平方米 ,每处分别扣 0.5 分 /次。
10
乔木: ①规格尺寸符合供货要求;②树干直,冠型饱满,无表皮损伤,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③土球完整,规格符合供货要求,土球高度为土球直径的2/3,常绿乔木土球规格为树木胸径7倍以上,落叶乔木土球规格为树木胸径的6-8倍,包装牢固。④树冠在装车前必须修剪完毕,修剪内膛枝、弱枝。保留部分叶片,不偏冠,不失冠。
灌木及灌木球: ①规格尺寸符合供货要求;②冠型饱满,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③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牢固;
草类:草皮成捆、草毯成卷,无散落现象,长宽尺寸符合供货要求,厚度均匀,无杂草,草高适度,根系好,草芯鲜活;
大苗:规格尺寸符合供货要求,株型茁壮,根系基本良好,无伤苗,茎叶无污染,无病虫害,无杂草杂藤。 发现一处不达标扣 0.5 分
20
盆装 苗木 须完好、不松散, 苗木 到达指定地点时不得积压损坏。所有到达 苗木 不得有萎焉、脱水或叶片发酵等现象。发现一处不达标扣 0.5 分
10
及时科学施肥,每年春、冬各中耕施肥一次,全年追肥不少于两次,发现一处未施肥到位扣 0. 5分。施肥次数需报采购人验收,否则作无效处理。
10
病虫害防治及时,且在春夏之交,过冬前必须打药一次,其余如遇季节性、迁移性病虫害及时处理。发现一处病虫害打药不及时扣 0.5 分。
10
清洁卫生
换 换苗木 过程中保持周边绿地整洁、无垃圾杂物。发现因 更换苗木 产生堆物的一处扣 0.5分。
5
养护垃圾及时清理,堆放有序,发现一处乱堆乱放扣 0. 2 分。
5
苗木 盆内无垃圾,盆内保持土层平整。发现一处 不合格的 扣 0. 2 分。
5
工作执行
根据 苗木 栽植情况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落实不力每次扣 1 分。
5
服从工作调度和统筹。如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扣 1分。
5
未按实施方案实施的,出现一次扣 2分。
5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