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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 2025-10-23

项目名称: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司: 长沙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人身意外保险家具

项目地区:湖南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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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是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新成立的长沙市托育综合服务 中心 采购 家 具。

二、相关标准:

符号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在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 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安装调试

(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并搬运到指定位置。

(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产品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5) 产品须贴投标人或制造商标识牌。

(6) 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安装人员、采购单位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7) 中标人需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如遇突发意外,须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通知采购人及相关部门。

(8) 交货前所有货物的具体样式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再进行交付。

2. 售后服务

(1) 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中标人进行维护。

(2) 在接到报修电话后,须在 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

(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包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

六、验收标准:

(1) 本项目须按长财采购〔 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

(2) 投标人所投产品和配件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或)行业标准(规范),企业标准(规范),并经验收合格。

(3)采购人有权在项目验收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存在3件及以上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换货;如换货后的产品再次检测或仍不合格或随机抽查中发现3件以上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视为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 30%的标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 结算方法

(1) 付款人: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到位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 (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支付合同金额的5%,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中标人未开发票导致逾期付款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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