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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中心医院岳阳市中心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 2025-10-21

项目名称: 岳阳市中心医院岳阳市中心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岳阳市中心医院

中标公司: 湖南盛世德坤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项目地区:湖南 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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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中心医院岳阳市中心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5]000166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中心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盛世德坤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中心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5]000166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中心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杨先生

6、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479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详见合同附件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10月21日,完成日期:2025年11月20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岳阳市中心医院

3、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岳阳市中心医院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10-2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0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市中心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罗清 法定代表人:徐则陈

委托代理人:杨望君 委托代理人:王洁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木里港管理处木里港路362号1栋306号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岳阳分行

帐 号:80查看完整信息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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