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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市级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包五:外来物种防控药剂)合同公告

  • 2025-10-16

项目名称: 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市级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包五:外来物种防控药剂)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标公司: 湖南中科绿控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动物防疫物资有机硅助剂40四聚乙醛

项目地区:湖南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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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合同正文 2025年市级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包五:外来物种防控药剂)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50827004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滨河南路

供应商(乙方): 湖南中科绿控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6栋30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2025年市级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包五:外来物种防控药剂)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40%四聚乙醛 化学农药 有效成份及其含量:四聚乙醛40%;剂型:悬浮剂;登记作物:水稻;防治对象:福寿螺;100g*48瓶/件 件 69 40572

2 40%四聚乙醛 化学农药 有效成份及其含量:四聚乙醛40%;剂型:悬浮剂;登记作物:水稻;防治对象:福寿螺;1000g*12瓶/件 件 30 44040

3 70%杀螺胺可湿性粉剂 化学农药 有效成份及其含量:70%杀螺胺可湿性粉剂;剂型:可湿性粉剂;登记作物:水稻;防治对象:福寿螺;50g*100包/件 件 20 11760

4 氟草.草铵磷(20%) 化学农药 有效成份及其含量:氟草.草铵磷20%;剂型:悬浮剂;登记作物:非耕地;防治对象:杂草;120g*50瓶/件 件 44 42900

5 有机硅助剂 化学农药 有效成份及其含量:改性三硅氧烷化合物;剂型:水剂;5g*1000包/件 件 10 9750

合计金额小写: 149022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壹拾肆万玖仟零贰拾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40%四聚乙醛

100g*48瓶/件

69

588

40572

2

40%四聚乙醛

1000g*12瓶/件

30

1468

44040

3

70%杀螺胺可湿性粉剂

50g*100包/件

20

588

11760

4

氟草 .草铵磷(20%)

120g*50瓶/件

44

975

42900

5

有机硅助剂

5g*1000包/件

10

975

9750

合同金额小写: 149022

大写: 壹拾肆万玖仟零贰拾贰元整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成交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质量要求

(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符合 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对已出台采购需求标准的,严格按照采购需求标准执行

(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售后服务

1. 提供 7 × 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

5.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产品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 付款人 : 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

2. 付款方式 : 货到及验收合格后付款。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双方协商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集中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区支行(湖南中科绿控科技有限公司:8查看完整信息0001)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货。

交货地点: 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滨河南路)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 成交人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叁份 ( 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贰份及成交人壹份 ) 。送货清单必须特别注明所送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及保修期。

2. 产品必须符合本文件技术要求及包装要求中所有条款。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序号

采购

品目

标的

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价

技术要求 / 服务要求

涉及的

标准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进口产品

标的物所属行业

是否节能产品

是否环保产品

是否落实节能环保政策 (未落实需注明原因)

备注

5-1

化学农药

40%四聚乙醛

69

595

有效成份及其含量:四聚乙醛 40%;剂型:悬浮剂;登记作物:水稻;防治对象:福寿螺;100g*48瓶/件

/

/

工业

否(不在政府采购节能环保品目清单)

5-2

化学农药

40%四聚乙醛

30

1476

有效成份及其含量:四聚乙醛 40%;剂型:悬浮剂;登记作物:水稻;防治对象:福寿螺;1000g*12瓶/件

/

/

工业

否(不在政府采购节能环保品目清单)

5-3

化学农药

70%杀螺胺可湿性粉剂

20

596

有效成份及其含量: 70%杀螺胺可湿性粉剂;剂型:可湿性粉剂;登记作物:水稻;防治对象:福寿螺;50g*100包/件

/

/

/

工业

否(不在政府采购节能环保品目清单)

5-4

化学农药

氟草 .草铵磷(20%)

44

997

有效成份及其含量:氟草 .草铵磷20%;剂型:悬浮剂;登记作物:非耕地;防治对象:杂草;120g*50瓶/件

/

/

/

工业

否(不在政府采购节能环保品目清单)

5-5

化学农药

有机硅助剂

10

994

有效成份及其含量:改性三硅氧烷化合物;剂型:水剂; 5g*1000包/件

/

/

/

工业

否(不在政府采购节能环保品目清单)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 如采购人发现所提供货物的品质和技术规范不符合招标要求或有明显损坏,其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退换并索赔。

2. 产品质量保证 :

2.1 成交人所提供的化学试剂和助剂的总含量、各成分含量必须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一致,每箱产品外包装上均注明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规格、用途、用法与用量、主要成分、批准文号、保存条件、生产日期、有效期、企业名称、注意事项等。

2.2 质保期为 : 自供应之日起至少要有 18 个月的有效期。

2.3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售后服务,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产品出现问题接到通知之后在成交人规定的时间内上门,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 、产品运输及保管 : 成交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

(6)履约验收标准:

/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 做出补救措施或赔偿 。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对应金额的合法合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迟延付款责任。因本项目属于财政支付范畴,若甲方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财政支付手续,但仍出现逾期支付情况,乙方承诺不追究甲方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滨河南路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6栋306
法定代表人: 何瑜 法定代表人: 胡伟森

委托代理人: 李真诚 委托代理人: 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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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列表 :

1. 合同签订授权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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