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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自卸砂船租赁招标

  • 2025-09-10

项目名称: 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自卸砂船租赁招标

采购标的物: 生境提升工程通航影响补救工程自卸砂船租赁

项目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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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自卸砂船租赁招标

公告内容:

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自卸砂船租赁招标

1. 招标条件

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自卸砂船租赁招标 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栖息地恢复工程、生境提升工程和通航影响补救工程三部分。栖息地恢复工程 : 生态修复面积 14.29km ²,降洲疏浚工程量 4998.65 万 m3 ,降洲修复面积 12.68km ²,保留 3 处洲滩面积 1.6lkm ² ; 生境提升工程 : 构建蜂窝湿地 0.29km ²,降洲区植被带 10.5km ²,生态便道 2657m 和观鸟台 5 处,洲滩保留区外来入侵物种欧美黑杨清理及植被恢复面积 1.61km ²;通航影响补救工程 : 在黄土包河上游疏挖段设置分流比恢复工程 1 座,对下游南北两支 2 处河床进行护底,总长 600m 。

2.2 招标内容

本次洞庭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自卸砂船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供应商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证照;

3.2 生产型供应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 ( 对应 ) 供应产品或品类;

3.3 租赁型供应商(包括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应具有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 ( 对应 ) 供应产品或品类。

3.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或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行业设备,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明;

3.5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售后服务跟踪体系和商业信誉,并提供近 2 年财务报表( 2023 年 -2024 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 /index.html )、国资委风险查询记录( /index )、纳税信用等级 C 级以上截图、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6 经审查供应商无失信、无重大违规、无重大违约及股权代持、虚假合资、挂靠经营、假冒国企等负面情况;

3.7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参保缴费证明(以非本单位名义缴纳的无效);

3.8 提供近两年( 2023 年 -2024 年)同类型设备租赁业绩证明材料。

3.9 必须按照《供应商财务状况综合测评表》进行自评并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复核,符合条件方可参与投标。

3.10 船舶相关附件要求:船舶所有权证书(如为租赁船舶,提供租赁证明文件)、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船舶最低配员证书复印件,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根据船舶最低配员证书中规定人数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 16:30 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 17: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中交招采网 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5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注册或合作意向单位首选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投标人通过登录中交招采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9 月 20 日 17:30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 2025 年 9 月 20 日 17:30 。 本次开标采用在中交招采网网上开标形式,不分先后,同时开启。

5.4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6.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6.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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