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公告

  • 2025-09-04

项目名称: 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

采购标的物: 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鲜肉类米粉

项目地区:湖南 长沙

免费查看原文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 供应商

比选公告

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

为保证学生膳食质量,进一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食品安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对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商家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比选工作小组

为确保比选工作顺利,特成立比选工作小组。由书记任顾问,校长任组长,后勤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含食堂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校纪委代表、教工代表、家长代表(家长代表比例不低于60%),以充分体现各方利益诉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比选项目。

2.服务地点: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食堂。

3.服务期限:比选出的入围供货商签合同,明确供货细节并备案。合同一学期一签,期满视履约情况续签或重新比选。学校对供货商建立评价机制,如有违反食堂管理要求行为和存在食材安全隐患行为,学校有立即终止服务期限权利,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比选内容

对各类食堂所需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与比选,建立合格供应商库。本次比选将分9个品类进行,供应商针对一个品类进行报名:

1.大米、面粉类;

2.蔬菜(含豆制品)类;

3.鲜肉类(家畜);

4.水产类(含虾仁);

5.干货、调料、食用油类;

6.奶类(仅两考用);

7.米粉、包点类(包点仅两考用);

8.冷冻类(含荤、素类冻品);

9.禽、蛋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

1.参与报名的单位必须是在2025年宁乡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招标活动中入围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遴选品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资质要求:

1.具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配送能力和仓储条件。

2.肉类供应商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其他品类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3.非生产厂商的经销商须提供品牌授权代理证书。

经验要求:

具有为大型企业、机关、学校、事业单位食堂供货的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证明以及银行流水),熟悉学校食堂运营模式者优先。

五、比选流程及评审标准

1.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且提交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比选工作小组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3.综合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实力(30%):公司规模、注册资本、行业声誉、财务状况等。

产品质量与安全(20%):产品样品评估、食品安全事故记录等。

价格水平(20%):提供的报价单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

服务方案与保障(30%):配送能力(车辆、人员)、应急响应机制、售后服务承诺、以往合作案例评价等。

4.实地考察:必要时,比选小组将对入围供应商进行生产/仓储基地实地考察。

5.结果公示: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校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食堂合格供应商名录,并签订相关供货合同,结果报市教育事务中心备案。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9:00至2025年8月29日17:00

2.报名联系人:吴老师,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报名地点:宁乡十三中国学楼一楼行政办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现场需提交的材料:

(请按顺序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其中第D项另行单独多打印15份不装订)

A.入围证书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C.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D.公司简介、主要业绩、服务优势说明(500字以内,用A4纸一张单面打印,另行多打印15份不装订)。

E.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F.主要产品目录及本供应商根据发改部门提供的指导价的优惠折扣率(需加盖公章)。

G.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H.售后服务承诺书。

L.比选小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2.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

3.供应商须对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上报宁乡市教育局后勤事务中心提请列入黑名单。

4.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所有。

宁乡市第十三高级中学

2025年8月28日

END

编辑:陈怡

一审 :李勇仁、周立峰

二审:吴中友

三审:李亚辉、何军强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