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谭家寨乡乌林溪村二,七,八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合同公告
- 2025-07-11
项目名称: 麻阳县谭家寨乡乌林溪村二,七,八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麻财采计20252010
招标公司: 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中标公司: 湖南天际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地区:湖南 怀化
麻阳县谭家寨乡乌林溪村二、七、八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11
发包方(全称):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甲方)
施工方(全称):湖南天际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麻阳县谭家寨乡乌林溪村二、七、八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谭家寨乡乌林溪村二、七、八组
3、采购编号:麻财采计20252010
4、施工单位:湖南天际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兆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7、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8、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见项目设计书。
二、 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25 年7月 3 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 2025 年 12月30 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
三、 达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DB43/T1358 -2017)标准。
四、 合同价款: (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叁万柒仟捌佰陆拾 捌元伍角贰分。
(小写人民币):¥ 3837868.52元。
五、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本工程采用按进度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工程施工费支付。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开工建设,采用进度付款的形式支付合同价款。经项目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核实,乙方进场施工,完成工程量5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前,工程进度款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具体以县财政统筹安排为准)。本合同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证退返时间为竣工验收满两 年后 (从甲方认定的工程竣工之日计算),经验收确认无质量缺陷时一次性支付乙方(不计息)。
2、 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
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
3、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规定的相关附件部分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付清工程尾款时终止,有关保修条款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合同订立时间: 2025年7月3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乙 方:湖南天际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荣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书香路支行
帐 号: 4305 0177 5463 0966 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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