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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北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抢救性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7-07

项目名称: 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北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抢救性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采购标的物: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旧址抢救性保护修缮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湖南 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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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北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抢救性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7日

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的北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抢救性保护修缮工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北区苏维埃政府旧址抢救性保护修缮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5]0070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84656-20250707-63

4、采购项目预算:2,052,43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2,052,434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1 2,052,434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满足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4 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自行在以上5个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资料,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后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根据文物保发〔2014〕13号《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须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2.2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2.3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颁发的培训资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2.4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2.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7月07日 至2025年07月14日, 每天0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 在 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汝城县城南小区电梯房三栋二单元16楼)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汝城县城南小区电梯房三栋二单元16楼)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 15: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汝城县城南小区电梯房三栋二单元16楼)

3、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8日 15:30

4、开标地点: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汝城县城南小区电梯房三栋二单元16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2、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地 址:汝城县九龙大道政务服务中心18楼

(3)联系人:陈先生

(4)邮 编:424100

(5)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景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汝城县城南小区电梯房三栋二单元16楼

(3)联系人:李斯妮

(4)邮 编:423000

(5)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6)电子邮箱:176714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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