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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人民法院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法庭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 2025-07-04

项目名称: 衡东县人民法院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法庭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衡东县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浏阳市华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庭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湖南 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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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人民法院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法庭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3月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305号-1

采购人(全称):衡东县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浏阳市华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法庭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4305号

3、项目内容: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法庭建设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煜剑

6、联系电话:07345212103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826710.19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每月计量,按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比例80%,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款支付至合同内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总造价的85%,竣工结算经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7%,扣留3%的质保金。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2月30日,完成日期:2025年07月18日。总日历天数:200天。

2、地点:衡东县新塘镇欧阳海村十组相关地段

3、方式:

4、履约担保金:

金额:757472元

形式:保函

期限要求: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衡东县人民法院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24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24日

合同订立地点:衡东县新塘镇欧阳海村十组相关地段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陈雅祥

委托代理人:李岳平 委托代理人: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073183650690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集里街道礼花路新城国际A栋5楼

开户银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820查看完整信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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