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省委大院零星维修项目(包1)合同公告
- 2025-07-04
项目名称: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省委大院零星维修项目(包1)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标公司: 湖南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零星维修项目
项目地区:湖南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省委大院零星维修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6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762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省委大院零星维修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762号
3、项目内容:2025年度省委大院零星维修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何光明
6、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825191.75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付款。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竣工结算报相关部门审核完成,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留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支付合同金额为扣除不可预见费和暂列暂估后的金额)。责任缺陷期满后,若无扣款事项,且结算完成,发包人一次性将质保金支付给承包人,质保金不计利息。承包人在完成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工程量后,因承包人原因可能使工程实施存在可预料的风险时,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额支付和延迟支付的方式支付应付的工程款。如遇国库年底关账因素影响(可能导致2025年12月20日后至 2026年4月30日期间无法支付工程款),将顺延付款,发包人不因此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6月03日,完成日期:2025年10月01日。总日历天数:120天。
2、地点:长沙市
3、方式:现场履约
4、质量保证金:
金额:108155.75元
形式: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保金
期限要求:12个月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设计图纸、相关法律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6-0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6月03日
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恒忠 法定代表人:陈君
委托代理人:周永 委托代理人:吴炜新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788号建工新城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南路支行
帐 号:4300查看完整信息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