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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动态】江苏,河北,天津等发布招标动态

  • 2025-07-02

项目名称: 【今日动态】江苏,河北,天津等发布招标动态

项目编号: GDHCTYGW04-20250601

招标公司: 湖南省市际联盟

采购标的物: 预充式导管冲洗器口腔种植体外周血管支架

项目地区:湖南 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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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概要 2025/07/02

江苏 : 口腔种植体系统带量采购第三采购周期协议签订的友情提醒

河北 : 省际联盟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种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增补产品的公告

天津 : 执行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和省际联盟组织乳房旋切针类等医用耗材集采结果有关工作

新疆 : 公开6月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信息澄清质疑处理情况

辽宁 : 将第二十六批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纳入配送企业信息库

广东 :公布6月份第1批次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

湘潭 : 公示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

江苏

各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73号)工作安排,将开展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第三采购周期协议签订工作。

请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于7月3日至7月11日通过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带量采购——协议管理),选择“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口腔种植体)——第三采购周期”签署协议,中选企业应先根据医疗机构选择对应的配送企业。

河北

各相关单位:

采购周期内, 上海加奇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和 广东捷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按不高于本企业该产品分类中选价挂网,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可视为中选产品。 北京沃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聚辉医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和 北京沃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按不高于同产品分类平均中选价挂网,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医疗机构考核时不视为非中选产品。申请符合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告。

附件:省际联盟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种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增补产品

天津

各区医保局、各区卫健委、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确保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和省际联盟组织乳房旋切针类、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平稳落地,按照市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落实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2〕8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执行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我市参加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和省际联盟组织乳房旋切针类、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简称医疗机构)。

二、采购品种

1.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品种(附件1)。

2.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公布的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附件2)

3.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公布的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附件3)。

4.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公布的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附件4)。

三、采购周期和约定采购量

(一)采购周期。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1年。

(二)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为我市医疗机构与中选产品生产企业签订的协议采购量。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每年应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新一年度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由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在我市医药采购平台调整协议采购量, 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前一年整体实际使用量的9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 。首年未填报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如新增采购需求,须签订采购协议;如医疗机构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及需调整的采购量,医保部门审核同意后调整并公示医院提交的说明。外周血管支架类耗材可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对同一中选产品用于不同产品类别、部位的协议量合并统计。

四、主要任务

(一)执行带量采购结果。采购部门及时将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和省际联盟组织乳房旋切针类、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挂网,确保各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采购。其中,腔镜连发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施夹器不可重复使用)、开放连发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的中选产品应包含连发施夹器并配备≥15枚钉子。腔镜连发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施夹器可重复使用)的中选产品应配备≥15枚钉子,并根据医疗机构实际需求提供连发施夹器保障临床使用。组织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及其确定的经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完成协议采购量。 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非中选产品设定挂网价格高线(附件5),鼓励其他产品自主将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与中选产品保持合理比价关系 。医保经办部门做好将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和省际盟组织乳房旋切针类、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相关工作,医疗机构按要求及时完整上传医用耗材数据,实现带码采购、带码使用、带码结算、带码监管。

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产品注册证更新,中选资格、中选价格维持不变。 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的非中选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视为中选产品;未中选企业或新获批企业的产品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统计 ,采购部门和医保经办部门及时做好中选产品信息协调联动。

(二)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在保证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完成的前提下,结合临床使用实际情况,鼓励医疗机构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中选产品。

(三) 实行医保直接结算政策 。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采购中选产品数量,在到货确认30个工作日内,实施医保基金与中选企业直接结算货款。在采购周期内,超过协议采购量的部分,生产企业继续按照中选价格供应,医保基金继续按时结算货款。当月医保基金不足以支付医疗机构结算货款的,由医疗机构自行结算。

(四)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1.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和省际联盟组织乳房旋切针类、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支付。

2 .未中选产品设定医保最高支付标准 (附件6),纳入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管理, 患者使用销售价格不高于最高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支付 ; 患者使用销售价格高于最高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以最高支付标准按规定比例支付,患者个人增负部分按照我市现行规定执行 ; 对于销售价格高于最高支付标准2倍的(不含2倍),按照最高支付标准的110%作为该耗材的医保支付标准,患者个人增负部分按照我市现行规定执行 。

(五)落实结余留用政策。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实施后,按病种定额付费、按人头总额付费等付费方式, 首个采购年度不调整付费权重或预算额度 ,以后年度按规定相应调整付费标准或预算额度,产生的结余部分,按规定拨付医疗机构。

(六)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中选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质量的行为。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要求组织生产,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按照采购协议建立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对执行中,不能保证质量等行为,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

(七)加强监测考核。在保证中选产品用量的前提下,各医疗机构可以继续采购并使用其他价格适宜的外周血管支架类、乳房旋切针类、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但采购数量不得超过中选产品。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重点关注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未完成约定采购量且大量使用非中选产品等行为,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和回款情况开展监测和督导,并纳入公立医疗机构考核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挂钩,确保完成采购周期内合同用量。

(八)严厉惩处不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不定期开展巡查和监督检查,增强自律合规经营意识。加强部门统筹联动,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包括产品供应、配送、专用工具以及伴随服务提供情况,将不能良好履约和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中选企业和经营企业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记录,并根据严重程度予以相应惩戒。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非法倒卖、垄断价格等违法行为,保证中选产品在我市有序流通。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保障责任、监督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合作、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结果平稳落地。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努力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 自2025年5月30日执行 ,采购周期到期后未接续品种继续按本方案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2.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3.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4.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5.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非中选产品设定挂网价格高线

6.外周血管支架、乳房旋切针、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未中选产品医保最高支付标准

新疆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医保办发〔2024〕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分类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5年6月新疆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信息审核结果公示内容,目前已完成相关澄清与质疑的处理工作,现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质疑系长期行为,如对有关产品质疑,可在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长期质疑”模块中提交质疑材料。

此次挂网自即日起执行,挂网产品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2025年6月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信息澄清处理结果汇总表

辽宁

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对于本周期内审核通过的11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纳入配送企业信息库(详见附表),公告发布次日起中标生产企业可与配送企业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建立配送关系,配送关系的建立方法详见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交易》中的相关操作说明。

附表:2025年第二十六批纳入配送企业信息库企业名单

广东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6月份第1批次(GDHCTYGW04-20250601)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予以公布。申报企业可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广东招采子系统”),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挂网申报-公布结果”查看;本批次产品即日起统一纳入“统一耗材挂网目录管理”。

挂网医用耗材配送关系符合要求后,医疗机构方可发起合同交易。为避免影响交易,请各申报企业尽快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完成挂网医用耗材的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指引可从“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6月份第1批次(GDHCTYGW04-20250601)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表

湘潭

各相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7日 。

二、公示说明

1.企业如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公示期内提供《申(投)诉登记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xtsyyjchsjzx@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企业名称+创口敷料类集采拟中选结果申(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企业恶意投诉,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将按照《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4〕13号)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1. 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pdf

2. 申(投)诉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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