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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看招标采购领域乱象有多么严重

  • 2025-07-01

项目名称: 从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看招标采购领域乱象有多么严重

项目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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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审计署发布了 2025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 重点审计了 中央部门单位的 42 个部门及所属252家单位 。 其中对被审计部门和单位的招标采购领域也进行了重点审计,查处的问题非常多,而且是老生常谈的一些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告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违法违规类型,应该讲招标采购中该犯的错都犯了。

一、应招未招,直接委托相关业务的通报案例

2014 年至 2023年, 外交部 部本级将部分采购业务交由所属外交部机关及驻 外机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 下属北京海石花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石花公司)办理,并由海石花公司收取服务费,导 致多支出财政资金 431.62万元。

外交部 部本级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直接向 1家外部企业采购 服务,涉及金 额 1575.06万元。 2012年至 2013年,所属服 务中心下属海石花公司 未履行采购程序, 直接指定供应商,涉及金额 414.01万元 。

科技部 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房产出租合同到期后,未按规定重新招标,也未 续签协议,由原承租方按原价继续使用, 少收房租 34.11万元。

2023年, 科技部 所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直接对 外委托活动策划和设计制作任务,涉及合同金额 139.11万元 。

2023年, 国家卫健委 委本级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 直接选定培训承办 单位,涉 及金额 509.52 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主管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1套出版物未按规定经出版单位发行, 且未 公开招标直接确定印制单位,涉及金额 623.61万元 。

2023年至2024年,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研究中心在 2个政府采 购项目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直接向 2家外部企业采购服务,涉 及金额 186.09万元, 其中 2024年 160.2 6万元。

2018年至2024年, 税务总局 所属湖南、重庆、大连等 10省市 17 个税务机关 和 1个税务干部学校, 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 标、先指定 供应单位后补招标程序、 中标单位违法分包等问题,涉及合同 金额 4.34亿元, 其中 2024年 8489.72万元。

2023 年至 2024年, 国家疾控局 代管的中华预防医学会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 序, 将 4次会务服务直接交给执行单位承办,涉及金额 548.79万元, 其中 2024年 127.36万元。

中央档案馆 馆本级 2020年 1个专题展览23个 展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 直接指定供应商,涉及金额 1781万元。

2022年至2024年, 全国总工会 会本级及所属工人日报社、中国职 工之家未履行 采购程序, 采取直接指定等方式确定供应商,涉及工会资金 1.2亿元, 其中 2024年 2701.83万元 。

2020年, 水利部 所属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汉江集团下属的南水北 调中线水 源有限公司未经招投标程序, 直接将 392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委托 给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中心承担, 项目建 成后存在质量缺陷。

中国作协 会本级未经公开招标, 直接将 1个项目委托所属中 国作家出版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作家出版集团)实施,支付服务费 374.1 万元 。

中国作协 所属《人民文学》杂志社未经公开招标, 直接选定纸张供应商,涉及金额 391.49万元。

2022年, 公安部所属第三研究所 所本级 2个基建项目未履行政府采 购程序, 直接确定施工 方,涉及金额 563.58万元。

2021 年,中央宣传部所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公司本级及所属 1 家公司未经公开招标, 将 2 个工程项目指定给 不具备施工资质 的企业实施,涉及金额 1515万元。

中央档案馆 馆本级 1个出版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2017年至2019年,在合格供应商不足3 家的情况下,未按规定终止 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或未按批复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直接指定供应商;或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自行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共涉 及金额 1945万元。

2021年至 2024年 8月, 市场监管总局所属中国特种设备检测 研究院 院本级部分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直接 委托 35家企业提供,涉及金额 1.95亿元, 其中 2024年 1850.9万元 。

二、先实施后补招标采购程序的通报案例

2023年至 2024年, 教育部 部本级 3个政府采购 项目 先实施后补充采购程序, 涉及金额 2052万元, 其中 2024年 1172 万元。

国家数据局 局本级 1个项目 先实施后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 270.55万元 。

2021年, 公安部所属第三研究所 所本级 5个政府采购项目, 先实施后补办采购程序,涉及 金额 1320.94万元。

2021年和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所属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院本级 2 个信息化项目先实施后招标,涉及金额 659.80万元。

三、招标采购文件设置不合理、不合规条件的通报案例

2015年, 交通部 所属天津海事局 1项 招标违规设定不合理加分条件,涉及 合同金额 327.5万元 。

水利部 部本级在 1个政府采购招标中, 违规设置行业业绩的排他性条件,使 以前年度承接单位继续中标,涉及金额 248.18万元。

2021年至2023年, 商务部 所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控股的国家会展中心(上 海)有限公司在采购活动中, 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 在投标人,变更 采购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涉及金额 359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总行在 2个政府采购项目中, 违规设置指向性指标、超比例设置 采购价格评分权重等不合理招标条件,涉及合同金额 7804.75万元 。

2020年至2024年,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纺织机关服 务中心下属上海华纺鸿博置业有 限公司、湖州华纺房地产有限公司在 2个建设项目采购中, 存在直接 指定评标专家、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限制性条款、不 同投标人投标文件 部分内容一致涉嫌串标等问题,涉及金额 8612.26 万元, 其中 2024 年 4268.25万元。

2023年至 2024年, 中国证监会 所属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会务服务采购中, 违规设 置差别待遇条款、评分结果不够客观等,涉及金额 418.5 6万元, 其 中 2024年 354.1万元。

2021年至2023年, 中国气象局 所属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和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在 采 购招标过程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 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涉及金额 4.31亿元 。

2023年, 中国气象局 所属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下属华风传媒集团在 1个建设项目 招标过程中 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 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涉及金额 1549.69万元。

国家数据局 局本级 1个项目招标时, 违规设定与建设内容无关的不合理招标条 件,涉及金额 478.34万元 。

2023年, 国家邮政局 所属机关服务中心 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 违规设置指向特定供应商的评分标 准,涉及金额 441.8万元。

2022年, 中国地质调查局 所属烟台海岸带地质调查中心、廊坊自然资源综 合调查中 心、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对基建项目采购招标和建 设实施的监督管 理不到位, 4 个项目存在违规设置招标条件、投标企业伪造业绩骗取 中标、中标企业向无资质企业分包等问题,涉及金额 310 9.71万元 。

2020年,中国法学会会本级在1个项目招标中, 违规允许 1家无资格企业投标, 并设置特定评审因素使其中标,涉及金额 592.46 万元。

地方档案局 8个项目违 规把投标人规模、业绩、奖项 等作为评审因素,构成对中小企业歧视,涉及金额 461.64万元。

四、未按规定程序招标采购、明招暗定、将项目化整为零招标采购等情形的通报案例

2021年至 2024年, 交通部 部本级 1个政府采购项目 未按规定程序采购,涉 及合同金额 9801.61万元, 其中 2024年 2118.82万元 。

2022年至 2024年 , 水利部 所属中国水利水电 科学研究院 4590.65万元采购 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均通过小额零星形式采 购, 其中 2024年 1663.59万元。

2023年至2024年 , 水利部 所属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将 1个基建项目中 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化整为零,以竞争 性谈判或询 价等方式采购,涉及金额 951.13万元。

2014年, 交通部 所属上海打捞局下属华威近海公司在 1个采购项目中, 违 规向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并由不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中 标 ,涉及合同金额 8.41亿元 。

农业农村部 所属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个政府采购项目 明招暗定, 在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之前已内定供应商,涉及金额 189.2 万元。

2021年至2024年 8月, 农业农村部 所属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下属青岛 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大宗原材料采购未按规 定招标,涉及金额 7.81 亿元, 其中 2024年 1.96亿元。

国家邮政局 所属邮政业安全中心将 1个政府采购项目 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涉 及金额 234.01万元。

2021年至 2024年 8月, 公安部所属第三研究所 所本级 8个基建项目和 1个投资监理服务采 购事项 未采用规定的公开招标方式,而是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确定施 工、监理单位,涉及金额 1.22 亿元, 其中 2024 年 13 77.95万元 。

2021年至2023年, 公安部所属第三研究所 所本级 8个基建项目 虚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在 未出具询价评审报告、公告成交结果及成交通知书的情况下,即确定 8个项目均由 1家公司中标,涉及金额 1631.56 万元。

自然资源部所属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未经公开招标,且违反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最长 不超 3年的规定 ,与外部企业签订 5年履行期的 合同,涉及金额 4065.56万元, 其中 2024年 575.41万元。

2021年至2023年, 中国人民银行 所属中国金融电子 化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金电信 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在 3个集中采购项目中采购信息设备及咨 询服务时,未采用规定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而是采用单一来 源方式,涉及金额 2489.8万元。

五、未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进行评标情形的通报案例

2023年, 商务部 所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将 1个项目 拆分为 13个 后 对外公开招标, 其中对通过审查的、但投标方少于 2家的9 个项目未 按规定予以废标 ,涉及金额 579.4万元。

2023年, 金融监管总局 所属北京监管局在 1个政府采购项目中, 违反 “合格供应 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等规定 ,在合格供应 商仅为 2家的情况下开标,涉及金额 1554.9万元。

共青团中央 所属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1个项目公开招 标时 , 未按 规定在招标公告中载明采购数量,且违反 “ 中标候选人不超过 3 个 ” 等规定 , 将 7家投标企业全部中标 ,涉及合同金额 403.6 2 万元。

2021年, 公安部所属第三研究所 所本级 1个政府采购项目 未按规定选择评审得分最高的企 业作为中标供应商,涉及金额 600万元。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所属青海局二五一处 1个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审核不严, 使 1家不具备 条件的企业成为中标候选人 ,涉及金额 275万元。

2021年, 自然资源部所属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院 本级在 2个政府采购项目中,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 标准评标,涉及金额 211.98 万元。

商务部 所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审核把关不严,未能发现 3家企业在 资料要求相同的 2个项目投标中,选择性地在 1个项目中提 交业绩资 料、在另 1个项目中不提交业绩资料的异常行为,影响中标结果,涉 及金额 1.77亿元。

外交部 所属服务中心下属 1家企业的 1项业务采用邀请招标确定合作方,约 定业务服务费由合作方按比例留存后,将余额支付给该企业。但在评标时,该企业违规选用投标价(留存比例)的算术平均值而不是最低 值作为基准,导致合作期内预计每年少取得收入 1034.43万元。

至 2024年底, 外交部 所属 1家单位下属的 1 家企业采购业务管控薄弱,供应商库的遴选准入制度形同虚设,有的供应商未经集体评议即遴选入库或无相关资质;有的入库供应商互为关联公司,无法确保竞价真实有效。

六、投标中存在涉嫌串标围标情形的通报案例

2023年,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所属广西局七三二处对业务用房改造施工项目 招标监督不 力,参与投标的 3家单位存在串标行为,涉及中标金额 105.46万元 。

中央档案馆 馆本级 2022年至 2024年 6个项目, 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部分章节 文字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出自同一单位等串通投标 情形, 涉及金额 1194.61万元, 其中 2024年 347.81万元。

中央档案馆 馆本级 对地方 档案局采购项目履行监督审查职责不到位, 2023年 4个 项目 存在不 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者相同、部分章节文字一致等串通投标情 形,涉及金额 237.45万元 。

2021年至2024 年 8 月,公安部所属第三研究所所本级在 19 个政府采购项目中,履行监督审查职责不到位, 存在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等问题,涉及金额 5713.34 万元, 其中 2024年 385.6万元。

2021年至2023年, 公安部所属第三研究所 所属 2家公司与 外部企业串通投标 8个项目,涉 及金额 1.05亿元。

2020年, 自然资源部所属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院本级对 1个政府 采购 项目投标审查和评标监督不到位,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等问题,涉及 金额 199.95万元 。

2018年, 交通部 所属天津海事局 1项招标中 存在 2家投标单位串通投 标的问题,涉及中标金额 195.8万元。

七、违规转包分包情形的通报案例

2009年和2012年, 外交部 所属服务中心下属北京国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 部本级取得 2个基建项目后, 违规将项目分拆转包,涉及合 同金额 1.25亿元。

2021年至2022年, 水利部 所属中国水利水电 科学研究院、信息中心下属北 京金水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违规将中标的 4个政府采购项目主体 任务和关键性工作分包,涉及金额 491.78万元 。

2021年至2023年, 公安部所属第三研究所 所本级违反合同约定, 将承接的 12个采购 项目 转分包,涉及金额 3591.3万元。

2021年至2023年, 公安部所属第三研究所 所属 2家公司 违规将承接的 26个政府采购项目 转包,涉及金额 1.09亿元。

2021年至2024年 9月, 自然资源部所属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所属中测新图公司 违规将承接的政府购买服 务对外转包,涉及金额 374.13 万元, 其中 2024年 108 .78万元 。

自然资源部所属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所 属中测新图公司 违规 将承接的测绘业务分包给无测绘资质的公司,涉及金额 6 15.24万元, 其中 2024年 42.28万元 。

中测新图公司 下属河南中测 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未 取得相应等级测绘资质证书的情况下,违规承接测绘 业务,涉及合同 金额 1501.23万元, 其中 2024年 48.13万元。

2019年至2023年,中央宣传部所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电影器材有限公司 违反合同约定,将每年中标的 1 类政府采购项目分包,涉及财政资金903.86万元。

八、不按合同履约的违规情形的通报案例

至 2024年底, 商务部 所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未按合同约定,向存 在违规分包行为的项目承接企业收取违约金 407.29万元。

中央档案馆 馆本级 2023年 1个 项目 在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未按规定与招标文件保持 一致,涉及 金额 512.2万元 。

中央档案馆 馆本级 1个政府采购项目的 合同签订时间,超出 “ 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 30日 ”的规定时限,涉及金额 142.5万元。

中央档案馆 馆本级 1个出版项目 违规变更合同 。 2019年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 同,将 2017年、2018年出版合同中 约定的黑白印刷, 变更为彩色印 刷并追加合同额,但追加合同额违反了 “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百分之十 ”的规定,涉及金额312.5万元。

中央档案馆 馆本级 1个出版项目 超合同进度支付款 项。 2017年至2020年,馆本级 在供应商提供服务未达进度的情况下,提 前支付合同款 1301.45万元。

中央档案馆 馆本级 1个出版项目 未充分维护正当权益。 该项目在采 购时即明确,每册图书出版 500本,将其中 150本留存给供应商。 2017 年至 2020年,馆本级共将 177册 26550本留存供应商,却承担其出 版费 698.8万元,其中 9956本已由供应商出售。

2021年, 全国总工会 会本级 1个项目下发中标通知 书后 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项目现场负责人与投标文 件不一致, 且不具备相关资质, 涉及金额 5690.02万元 。

九、其他招标采购违反相关规定情形的通报案例

2016年至 2024年, 交通部 部本级在 1个政府采购项目中, 分年度签订的合 同总额超出项目预算总额 1.28亿元 。

2023年至2024年, 海关总署 所属汕头、乌鲁木齐海关 通过支付高额仓储费、 人为增加采购环节等,向下属事业单位或企业转移财政资金 2565.01 万元, 其中 2024 年 3.33万元。

2022年至2024年, 中国地质调查局 所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等 13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违反政府购买服务 承接主体相关规定,承接 68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涉及合同金额 1.04 亿元, 其中 2024年 4161.3万元。

结语:看到这么多招标采购领域的违法违规现象,涉及违规项目服务的金额高达近 50亿元,也是不可思议。

毕竟,这些单位部门层级都很高,甚至是所属行业最高的行政行业主管部门。最高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下属高级别单位都带头违法违规,所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有句话怎么讲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是很有道理的。

招标采购领域乱象为什么屡禁不止?根源还是没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什么时候将执法、追责严格到单位负责人、属地政府领导头上,就可以将招标采购领域乱象至少可以减少一大半。

人情治理还是依法行政,不仅关系到招标采购领域,更关系到国家社会命运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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