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2025年爱国卫生工作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 2025-04-18
项目名称: 雨湖区2025年爱国卫生工作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湘潭市雨湖区卫生健康局
中标公司: 湖南明洁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湖南 湘潭
雨湖区2025年爱国卫生工作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4-18
采购合同编号: TDZB-20250 0 1 号
采购人(全称): 湘潭市雨湖区卫生健康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明洁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 1 )采购项目名称: 雨湖区2025年爱国卫生工作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 2 )采购计划编号: 潭雨财采计[2025]0030号
( 3 )项目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4 )项目承包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 。
2. 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1040000元
大写: 壹佰零肆万元整
( 2 )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 / 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 金额
1
雨湖区2025年爱国卫生工作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湖南明洁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雨湖区2025年爱国卫生工作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否
详见 采购 文件
/
1
项
1040000元
( 3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 20 25 年 4 月 17 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成交单位 负责实施。
4. 付款 :(1)合同资金市、区财政各负担50%(注:湘潭经开区移交范围的消杀服务市级财政无配套经费),其中市级资金由市级直接支付,雨湖区卫生健康局支付区本级资金(含湘潭经开区20万元)。付款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合同资金按年度,分两步支付,合同签定1个月之内中标人按药物采购清单提供50%的药物至与采购人约定仓库,并完成6个月的消杀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剩余采购药品在第6个月必须全部入库,余款在一年服务期满并通过采购人及市卫健委爱国卫生工作科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
(2)合同完成后,应按合同金额的5%作为项目保证金,在整个合同内容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项目保证金 由 雨湖区卫生健康局 进行扣除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终止合同,乙方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将服务转包给其他承包者的;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经指出后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的。
(3)若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款项,直至问题整改完成。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R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成交通知书
( 3 )响应文件
( 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 )专用合同条款
(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 )其他合同文件。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 25 年 4 月 17 日生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 1 份,供应商执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 25 年 4 月 17 日
甲 方:(公章) 湘潭市雨湖区卫生健康局
乙 方:(公章) 湖南明洁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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