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非政府采购文件(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址院内建筑垃圾和废渣土清运服务项目)
- 2025-04-04
项目名称: 长沙海关非政府采购文件(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址院内建筑垃圾和废渣土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公司: 长沙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建筑垃圾和废渣土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湖南 长沙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我关组织的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址院内建筑垃圾和废渣土清运服务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址建设项目有序推进,院内产生和堆积的建筑垃圾、废渣土需及时清运。现场经测算约有建筑垃圾 300 立方、废渣土 1700 立方,合计约 2000 立方。
二、采购方式: 比选采购。
三、采购控制价: 人民币 19.8059 万元。
四、响应供应商资质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截至报名日期止,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中国网站( )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ccgp- )信用信息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6.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 供应商应具备相关清运资质。
(二)备注
1. 供应商具有 “ 三证合一 ” 营业执照(国发〔 2015 〕 33 号文件规定, 2015 年 10 月 1 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供应商具有 “ 五证合一 ” 营业执照(国发〔 2016 〕 53 号文件规定, 2016 年 10 月 1 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 ):
( 1 )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 2 )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 3 )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 4 )资格证明文件未加盖响应人公章的。
五、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1. 在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保证有负责人常驻现场实施垃圾和废渣土的清运调度,且清运工程中的人员、机械配备合理。
2. 需制定科学、合理的清运方案。
六、售后及其他要求
(一) 应符合国家相关清运标准。
(二)报价标准
1. 土方外运、建筑垃圾外运挖机装车智能渣土车外运 21km ;
2. 报价应包含渣土处置费用,计量单位为立方米( m ³)。
3. 甲方将据实按运距、方量进行结算。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符合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2. 供应商联系人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微信或电子邮箱等);
3.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前将以上相关报名资料递交至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 678 号长沙海关 618-1 办公室。
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报名费、购买采购文件等相关费用。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采购会议召开时间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 召开采购会议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3.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 668 号湖南新海悦酒店 6 楼商务会议室;
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我单位将拒绝接受。
八、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应涵盖的内容
1. 符合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2. 不超过本项目采购控制价的报价;
3. 符合项目要求的证明资料,相关标准、认证等证明材料;
4. 整体服务方案和承诺函;
5. 两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6. 其他相关材料。
(二)注意事项
1.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在证明材料中逐页加盖公章;
2. 响应文件须双面打印、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字迹清晰、要素齐全,并加盖骑缝章装订密封,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九、采购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沙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 678 号长沙海关 618-1 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