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校园数智食安阳光采购平台合作主体招商公告
- 2025-04-03
项目名称: 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校园数智食安阳光采购平台合作主体招商公告
招标公司: 永州市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能硬件系统、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校园数智食安阳光采购平台合作主体
项目地区:湖南 永州
为实现 “资源+产业”联动发展, 打造校园食安智慧监管,升级校园食材供应链 , 建立本地农产品统一大市场,促进乡村振兴 , 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下属 永州数据产业公司 拟招募 合作方在永州市共同新设合资公司(以下简称 “合资公司”), 以市场化经营理念和方式, 共同策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永州市校园数字食品安全和校园食材供应链产业。 根据《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湘国资〔 2017〕1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合作背景
当前,数字经济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引擎。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制定出台了《永州市 “智赋万企”行动方案(2023-2025年)》,旨在通过深入实施基础设施提升、数字产业集聚等“十大工程”,大力推动全市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同时,校园食品安全是各级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智慧食安监管平台建设和校园食材供应链的数字化升级也是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关系到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幸福感。
本次招商合作以 “立足食安、优化监管、服务校园、赋能乡村”为目标,坚持服务导向,围绕升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优化校园食材采购方式,赋能永州农产品产业链,以智慧食安体系、智慧供应链体系为核心,致力于建设运营永州市校园数智食安阳光采购平台。
二、招商合作内容
招商合作内容详见《永州市校园数智食安阳光采购平台建设方案》(附件 1) 。
三、 合作方资格要求
1.意向合作方具备合作投资所必需的 系统平台,为该系统平台在永州地区的运营商(需提供系统平台厂商授权文件),并且在湖南省内中小学校有落地运营案例;
2 .意向合作方需承诺同意新设合资公司的 公司 治理结构 、 股东会的召开、表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承诺 书 格式自拟;
3. 意向合作方的 技术领头人具备食品安全专业能力:有食品安全类的知识产权不少于 1项;参与起草省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不少于4项;担任市级(或以上)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同等条件下,知识产权和地方标准多的优先。
4. 本次招商接受联合体报名 , 联合体成 员最多不超过两个主体,且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主体符合以上全部资格要求。
四、合作方式
永州数据产业公司 与合作方共同新设合资公司 , 策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永州市校园数字食品安全和校园食材供应链。 合资公司 的注册资本 不低于 人民币 2 0 0 万元,其中甲方( 永州数据产业公司 )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比例不低于 48 %;乙方(合作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 占注册资本的 比例不高于 52 % , 若合作方为联合体的,任一联合体成员的股份比例不低于 5%,即保证甲方为单一大股东。
甲、乙双方出资时间要求和合作双方各项权利与义务见《 合资公司 股东合作意向协议》(附件 2)。 如甲方经公开挂网招商后确定合作方,则意向协议条款转 入 正式股东合作协议条款 中 , 正式签署股东合作协议 。
五、报名时间、地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为报名有效期 , 2025年4月15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
招商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永州市城发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 168号四楼405室),由 意向合作方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
六、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的 意向合作方需提供资料 两 份 ( 文件格式见附件 3 )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 意向合作方 企业的营业执照、关于系统平台永州地区运营商的证明文件(系统平台厂商的授权文件) 、 湖南省内中小学校落地运营案例证明文件(如与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的合作协议等文件)、联合体协议(如有)等 ;
2. 意向合作方 关于 新设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资公司章程规定 进行运作的 承诺 书( 格式自拟 );
3.意向合作方技术带头人食品安全专业能力的证明文件:食品安全类知识产权证书不少于1项;不少于4项省级食品安全类地方标准的文件; 担任市级(或以上)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聘书或公文;
4. 意向 合作方关于本次 招商项目 的商业计划书 , 商业计划书 以建设 永州市校园数智食安阳光采购平台 为宗旨, 要求 内容设定详细、完整 、 可操作性 强,并具有 持续 的商业盈利能力 (含项目运营模式、盈利模式等研究分析) 。
七、合作方选定程序
本次 招商 将针对报名的合作方 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资格审查由 永州城发集团 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 , 综合考察由 永州城发集团 牵头邀请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考察团队实施。
如满足资格要求的合作方超过三家(含三家),由考察团队择优选取三家进行综合考察;如满足资格要求的合作方不足三家,则由考察团队直接对合作方进行综合考察。 永州城发集团 根据考察结果 择优选取合作对象 与 永州数据产业公司 共同 设立合资 公司。
八、招商响应金
合作方应在报名时缴纳招商响应金 10 万元,并提供转账凭证(账户信息见附件 4)。如被确定为合作对象并成立合资公司,则招商响应金在合作方完成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确认为合作对象,但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合资公司最终未能成立,则招商响应金在终止合资公司组建决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未被确定为合作对象,则招商响应金在 招商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 和微信公众号 分别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 先生 1 7307469325
唐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 168号
邮箱: 1025318181@qq.com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 招商 相关事项最终解释权归属 永州数据产业公司 。
附件: 1. 永州校园数智食安阳光采购平台建设方案
2. 合资公司 股东合作意向协议
3.招商响应文件格式
4.招商响应金打款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