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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拦截山水渠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2024-09-22

项目名称: 益阳市资阳区拦截山水渠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司: 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水渠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湖南 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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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拦截山水渠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2-07-21 12:15 信息来源: 湖南 原文链接地址

益阳市资阳区拦截山水渠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益阳市资阳区拦截山水渠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名称)已由 益阳市资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益资发改招核【 2022】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益阳市资阳区拦截山水渠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资阳区长春镇;

2.3项目规模:在拦截山水渠及其支流因地制宜构建梯级生态拦截净化体系,通过支流河滨带生态修复沿程削减、重点水域水生植被增强净化、关键汇流节点表流湿地末端处理等综合措施,削减入河污染负荷,修复水生态环境。河滨带生态修复5154m,水域水生植被恢复8000㎡,生态湿地2500㎡。本次招标金额为1298.96 万元。

2.4工期要求:420日历日;

2.5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规定要求保修。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污染修复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7月20日 (北京时间,下同)起 ,在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jy)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8月22日9点1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8月22日9点10分

,地点为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jy)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资阳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7-2916961 。

8. 其他 8.1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8.2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8.3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瑞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

地 址 :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 459号东方红小区长庆6栋107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

李女士

联系人:

雷达

电 话 :

18773724112

电 话:

13487690875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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