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医医院经颅磁刺激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 2024-09-20
项目名称: 湘潭市中医医院经颅磁刺激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湘潭市中医医院
中标公司: 湘潭景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经颅磁刺激仪
项目地区:湖南 湘潭
湘潭市中医医院经颅磁刺激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9-20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 2024 ) 0120 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中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景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 1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医医院经颅磁刺激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2 )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 2024 ) 0120 号
( 3 )项目内容:采购经颅磁刺激仪、吞咽障碍治疗仪、生物反馈刺激仪各一台 。
2. 合同金额
( 1 )合同金额小写: 539000 元
大写:伍拾叁万玖仟元整
( 2 )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供应商
名称
品牌 / 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成交金额
1
湘潭景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经颅磁刺激仪
伟思 / 南京
MagNeuro R230
1 台
431400 元
539000 元
吞咽障碍治疗仪
思雅 / 常州
YS1001P
1 台
29000 元
生物反馈刺激仪
伟思 / 南京
S430
1 台
78600 元
( 3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组织人员供货并安装到位。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全免费保修 3 年,期间甲方需要将本项目的设备搬迁至医院新办公场地时,乙方须提供全程原厂技术支持,并进行设备拆装,搬运,搬迁至新场地后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此项服务的费用包含在项目合同金额内,届时甲方无需支付任何与本项目设备的搬迁相关费用。
4. 付款:
设备装机调试验收合格满一个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备总金额的 60% ;验收合格后满半年,且设备运行正常,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备总金额的 30% ;剩余设备总金额 10% 待设备正常运行届满 1 年后,十个工作 日内甲方无息付清 。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中标(成交)通知书
( 3 )响应文件
( 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 )专用合同条款
(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 )其他合同文件。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生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9 月 20 日
甲方:湘潭市中医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忠辉
委托代理人:谭爱平
电 话: 0731-55519244
传 真:
乙方:湘潭景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谭乃源
委托代理人:何冰
电 话: *****
传 真: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砂子岭支行
账 号: 4305 0163 7408 0000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