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沅江市琼湖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招投标事项的批复
- 2026-09-30
项目名称: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沅江市琼湖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招投标事项的批复
项目编号: 沅发改核〔2026〕12号
招标公司: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标的物: 排水设施新建及提标改造、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湖南 益阳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沅发改核〔 202 6 〕 1 2 号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沅江市 琼湖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一期) 招投标事项的批复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你 单位报来的《 沅江市 琼湖片区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招投标事项的请示 》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
一、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核准内容
1、建设 内容 : 对沅江市琼湖片区老城区、城郊等区域,开展排水设施新建及提标改造 。
2、招标金额:6665.808569 万元 。
3、招标范围: 设计、 施工、设备全部 招标 。
4、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
5、项目标段情况:项目为 1 个标段进行招标 。
6、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招标。
三、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 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举办招标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招标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五、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必须严格按国家、湖南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 6 年 9 月 2 日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 6 年 9 月 2 日印发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资源交易
一级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二级事项 审批核准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公开主体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管理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