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南省商务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2026-09-30
知了商机大师:让 AI 每天把值得投的项目和打法送到你面前

项目名称: 湖南省商务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公司: 湖南省商务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地区:湖南 长沙

免费查看原文

湖南省商务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11:10 【 字体: 大 中 小 】

湖南省商务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 采购项目 名称

湖南省商务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与预算

(1)服务时间:服务期两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预算:180000.00元(90000.00元/年)。

三、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1.解答 法律咨询 问题,并依法提供建议;

2.草拟、制订、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文件;

3.参与以省商务服务中心名义洽谈、签约的谈判、协助起草、审查重大经济合同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

4.受省商务服务中心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省商务服务中心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

6.应省商务服务中心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为省商务服务中心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8.接待来信、来访事项,并依法提供回复建议;

9.合同期内,视情免费提供 1-2 宗法律服务事项;

10.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办理了“五证合一”,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即同一包段)下的 采购活动 。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 供应商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 间 为开标当日。

6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到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商务厅一号楼1607办公室,所递交资料均须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商务厅一号楼1607办公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二)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湖南省商务厅官网(/)发布。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商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

文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

AI AI赋能招投标全流程 从找项目到投标,AI 全程帮你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