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长沙县福临镇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 2026-08-19
项目名称: 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长沙县福临镇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公司: 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湖南 长沙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县福临镇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2. 项目预算: 1,045,092.00元。
二、项目概况:
1.长沙县福临镇2026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确保食品安全,提高员工的用餐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我单位机关食堂食材进行集中供应和配送,供货期限一年。
2.采购范围:粉面、粮油类、豆制品类、蔬菜类、干货类、调味品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等食堂食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除外)。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
二、相关标准:
1.交货地点: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
3.采购人向中标人订购的蔬菜、肉类等货品,必须提前1天在20:00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
4.送货质量:
4.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不能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并提供安全执行标准、规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4.2鲜肉类及禽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
4.3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
4.4副食(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料由大型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5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
生标准属中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6中标人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中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相关部门按虚假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5.按时送货:成交中标人应保证每天上午8: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6.中标人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中标人当天拿走;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
7.中标人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品牌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8.退换货处理对于质量及重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中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处以当天菜款的10%扣款。
9.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中标人应确保在2小时内按采购人需求配送到位,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采购人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10.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人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11.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12.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严格组织验收。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付款人: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
2.付款方式: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货款按月结算,经采购人和供应商核对确认后,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付款,一般为次月支付上月货款,延迟不超过一个月,期限内不计利息。
五、服务标准:
1 .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 统一 优惠率报价,结算单价 =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中标优惠率)。
2 . 基准价的确定 :中标单位每月初向采购人提供大型超市 或大型农贸市场 同类产品的市场价给采购人确认基准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每个月的货款将在基准价 (采购人确认后的单价)基础上按(1-中标优惠率)进行结算,月周期内不作调整。
3 . 若商品在线下大型超市或大型农贸市场均无报价,可参照线上标准进行定价 :以线上价格为基准价,结算单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x(1-中标优惠率)。
4 . 因季节性变化或天气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月周期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中标单位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调整。
六、验收标准:
12.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严格组织验收。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
考核范围和方式:
对供应商的食材品质、送货及时性、服务质量、结账及时性等进行评分。供货商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每月罚款 1000元。(罚款与考核同时生效)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90%;80分以下的,采购人支付当月结算金额80%(已扣除的金额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连续两个月得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