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局张家界市永定区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包1)合同公告
- 2026-07-03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局张家界市永定区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包1)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局
中标公司: 湖南盛禹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
项目地区:湖南 张家界
合同公告预览
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局张家界市永定区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7月3日
采购合同编号:永定财采计[2026]040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永定区水利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盛禹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
2、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6]040号
3、项目内容:张家界市永定区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覃先生
6、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096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07月03日,完成日期:2026年07月23日。总日历天数:20天。
2、地点:永定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永定区水利局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07-0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7月03日
合同订立地点:永定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覃治国 法定代表人:吴仲姣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车站北路230-1号经典名家公寓1B栋2117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
帐 号:160397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