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食堂装修改造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 2026-07-03
项目名称: 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食堂装修改造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公司: 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食堂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湖南 衡阳
各潜在投标人 :
湖南中黎咨询有限公司受 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食堂装修改造工程 (委托代理编号: HNZL2026-0 18 )进 行采购,现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分包:
包名
预算金 额 ( 元 )
最高限 价 ( 元 )
包 1
221057.79
221057.79
包详情:
包名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包 1
南院食堂装修改造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1 项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节水产品等 。
2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
3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 、预留采购份额:
☑ 专门面向: □ 中小企 业 ☑ 小微企 业 □ 监狱企 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非专门面向):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 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 / % 份额给小微企业。
(二)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 □ 接 受 ☑ 拒 绝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 □ 接 受 ☑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 、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报名时间):从 202 6 年 7 月 1 日 起至 202 6 年 7 月 7 日 17: 0 0 分 止 , 工作日上 午 9:0 0 时 到 12:0 0 时,下 午 14:3 0 时 到 17:0 0 时。
2 、地点:湖南中黎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光辉 街 1 号海博星都衡阳文化艺术 城 9 号 楼 70 4 室)。
3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持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 1 )法定代表 人 ( 单位负责 人 ) 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 人 ( 单位负责 人 ) 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 人 ( 单位负责 人 ) 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 3 )提供公告之日起通 过 “ 信用中 国 ” 网站 ( 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 n )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1 、 开标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6-0 7 - 13 15 :00 (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 衡阳市蒸湘区光辉 街 1 号海博星都衡阳文化艺术 城 9 号 楼 70 6 室 。
五、联系方式
1 、 采购 人
( 1 ) 名 称: 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2 ) 地 址: 衡阳市石鼓区草后 街 18 2 号
( 3 )联系人: 文尉晟
( 4 )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 5 ) 邮箱: /
2 、 采购代理机 构
( 1 ) 名 称: 湖南中黎咨询有限公司
( 2 ) 地 址: 衡阳市蒸湘区光辉 街 1 号海博星都衡阳文化艺术 城 9 号 楼 70 4 室
( 3 )联系人: 陈 黎
( 4 )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 5 ) 邮箱: 1061798888@qq.com
一审:王 莹
二审:欧 松
三审: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