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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院本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 2026-05-29

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院本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招标公司: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中标公司: 湖南吉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地区:湖南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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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合同正文 院本部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603150001-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吉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韶山南路16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院本部物业管理服务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院本部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6689826

合计金额小写: 6689826 元

合计金额大写: 陆佰陆拾捌万玖仟捌佰贰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金额为3344913元:两年服务总金额为6689826元,付款按项目两年服务金额6689826元分24期核算,每期金额为278742.75元;本合同年度对应第1期至第12期,本合同年度付款总额上限为3344913元(即278742.75元×12期),每期实际支付金额依据验收及月度考核结果确定。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税金、设备及材料、工具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1、全院区所有室外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与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各大门门前“三包”区域、围墙周边、院内所有绿化带(含绿篱内部)、排水明沟及暗沟等。 2、院区所有楼宇内部公共区域的全面清洁,涵盖:综合楼、精神科大楼、精神科楼(A栋、B栋)、四合院、老年医疗中心、门诊楼、职工食堂(单身宿舍)、职工倒班房、长岭分院(保安服务)。清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楼层地面、通道、天花板、墙面、门窗及玻璃、纱窗、电风扇、照明灯具;电梯轿厢内外、宣传栏、各类垃圾桶(篓)、洗手池、卫生间(含洁具消毒);地下室、设备机房等。 3、院区内所有树木、花草的日常养护工作,包括定期施肥、除草、浇灌、整形修剪、枝叶整理,以及全面的病虫害监测与防治。 4、院区秩序维护、安防管理、巡检、消防设备日常巡查、送检取药、送领消毒包、拖饭菜及餐厨垃圾、收送消毒包、水电设施和标识标牌的日常巡视、医院内部沟渠清理、化粪池污水池化油池的清掏、医疗废物及垃圾分类收集与转运、电梯的日常维保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安全巡查、安全办指定的其他工作范围等。 (1)物业基本服务人员要求及服务范围 1.项目经理:1人。有2年以上项目经理经验,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强;有良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负责管理整体项目。 2.保洁主管:1人。要求有5年以上物业保洁工作经验和3年以上医院物业保洁工作经验;有良好的专业技能技巧;能培训和指导员工开展各项工作;能处理保洁部各类应急事件;负责保洁队伍工作安排、检查。 3.病区保洁:33人。要求经过专业培训后方能上岗;日常卫生及保洁,每月大扫除,为病人一日三餐打饭菜,开餐,洗碗,一日三次倒垃圾(科室所有生活垃圾袋、卫生区所需84消毒液、卫生工具等器具、耗材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4.公共区保洁:9人。(其中1人专职负责医疗废弃物管理回收),要求经过专业培训后方能上岗;负责灭蚊、灭鼠等灭四害的专业工作;兼职防虫、防蛇、防流浪野生动物;垃圾分类;负责池塘水质消毒及池塘清理,负责电梯卫生;负责收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收集人员每年提供一次人员体检报告,人员如变动须符合体检和考核要求方能上岗;白班期间公共区能耗管理。(灭四害药物、公共区生活垃圾袋由乙方负责提供、84消毒液及水质消毒药物归乙方提供,医疗废物垃圾袋由采购单位提供) 5.绿化工:2人。负责工具,负责全院绿化修剪(高处树木砍枝除外)、施肥杀虫浇水养护,含院区内果树修剪、补栽采购单位增购的树木;兼职灭白蚁,如发现院区出现白蚁,须立即进行处置。(浇水管道和灭蚁药物由物业公司提供) 6.高压配电值班员:2人。具有高压电工证(或高压配电间电工值班证)(承诺上岗前提供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及证书查询渠道),值班期间负责高压配电间的安全运行监控、日常巡检、记录及维护保养。负责全院低压配电间的巡查、运行状态监管及基本维护。积极配合处理院区范围内(含各楼栋、公共区域等)发生的各类突发性电路故障、电力事故的紧急排查与维修。 7.保安队长:1人。退伍军人优先,三年以上的管理经验,年龄45岁以下男性,有合法保安员证(承诺上岗前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大专以上学历,熟练使用计算机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负责日常物业保安工作的统筹与协调,积极配合院方开展各项工作。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以便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持续监督各岗位的执勤状态,一旦发现问题便立即解决。带领保安队员完成日常任务,并监督任务的执行情况,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8.保安(消控员):7人。要求年龄55岁以下,具有合法中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承诺上岗前提供人力资源证书原件及证书查询渠道)和保安员证(承诺上岗前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监控室值班人员需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心,密切留意各区域的情况。负责对监控室内的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设施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日对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详细记录设备状态以及异常信息。若发现设备出现异常、误报或故障,须立即通知维保人员进行修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定期开展设备自检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记录火警、故障、巡查等数据,形成可追溯的档案,以便后续核查。与巡逻岗和维保人员保持良好协作,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通过日常维护和应急响应工作,保障消防设施稳定运行,在发生火灾时能够高效处置。动火作业现场巡查监督,发现违规作业的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 9.保安(门卫岗):4人。要求年龄55岁以下,具有合法保安员证(承诺上岗前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负责南门口进出的通行,外卖的存储和快递的登记领取,防止丢失,以及周边的车辆秩序,及时制止乱停乱放现象,确保出口畅通无阻。负责南门口人脸识别系统的预警处置。此外,需密切观察该区域内人员及车辆的动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负责南门口货物运输车辆的出院物资检查。 10.保安(巡逻岗):7人。年龄40岁以下男性,有电动车驾驶技能,具有合法保安员证(承诺上岗前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巡逻岗值班人员需负责院区公共区域和重点区域的两小时一次双人双岗的安全巡逻工作,确保无异常状况。同时,要巡查院区公共设施的完好程度,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并跟进后续处理事宜。在巡逻过程中,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以及对外来车辆指引停放。对于在院区游走的可疑人员,需保持关注,以礼貌的方式询问并核实其身份,有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将其驱离。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如精神病人躁动、火警、病人外逃、电梯困人、暴力伤医等。若无法解决,需立即上报。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车辆引导和安保工作。对重点施工部位进行巡查。负责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紧急排险工作。巡检全院公共区域标识标牌,确保其完好、清晰、位置正确。对黑屏、掉字、移位等问题,须立即上报医院维修,并跟进至问题解决,巡检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11.警务室内勤:1人。年龄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熟练使用计算机和一定的文字功底。负责接待来访警务室的外来人员、来访群众及上级部门督查。负责安全办各类文件的分类归档和各类资料的收集管理、台账登记、数据统计上报及各项协调工作。负责全院临床及职能科室监控的调阅、回溯、拷贝,及操作人脸识别系统。每月需对院一键报警测试及微型消防站物资清点整理归档。 12.保安:7人。要求年龄55岁以下,具有合法保安员证(承诺上岗前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负责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顶休。 13.其他要求: (1)物业要配备不少于3台有标识的电动巡逻车,能携带安防和消防设备(改装),用于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2)负责物业及物业档案收集、管理; (3)负责各类公共活动及突然事件的协助,针对公共活动及紧急情况有专项应急预案(如大型活动、病人外逃等); (4)安排人员负责登记来访人员; (5)按甲方要求落实水电的节能管理; (6)按甲方要求开展资产报废及资产转科搬运; (7)配合甲方对突发事件中病患及其家属的关怀、心理辅助和现场维护; (8)所有人员上岗前都要培训医院管理制度、精神科安全管理知识、院感知识等。接受甲方院感、保卫等部门的培训、监督及违规处罚; (9)物业不参与医院停车收入、房屋或场地租赁收入、宣传推广收入分成;医院保洁车上一般是标准化配置,按清洁区域不同略有差别; (10)物业为单位配备不少于2台磨地机,为科室、公共区配备卫生工具车,工具车配备:基础清洁工具、擦拭工具、消毒与药剂、专用工具、安全与辅助工具; (11)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3)物业基本服务标准 病房保洁服务标准: 1.病房内墙每个月抹洗1次,患者出院床单位周围墙面彻底抹拭,无蜘蛛网; 2.病房地面每日3扫(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前;晚班:熄灯前),2拖(84消毒水早、晚各一次),每月刷洗1次,保持清洁干燥,无污迹,垃圾篓及时倾倒,地面有污染、垃圾时随时清扫; 3.病房床头柜,凳:每日84消毒液抹柜面、凳1次,保持清洁,无污迹;患者出院后消毒液彻底抹洗; 4.病房门、窗台:每日抹1次,清洁,无污迹; 5.走道墙面每个月打扫1次(可湿抹处每月抹洗1~2次),现本色,无污违,无蛛网; 6.走道地面每日3扫(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前;晚班:熄灯前),2拖(84消毒水早、晚各一次),每周刷洗1次,保持清洁干燥,无污迹,地面有污染、垃圾时随时清扫; 7.配餐室地面:每日3扫3拖(84消毒水早、中、晚餐后),每周刷洗1次; 8.配餐室水池:每日刷洗1次,清洗3次,无污迹,无饭渣; 9.配餐室餐具,餐桌,餐车:餐具每餐后清洗消毒,餐桌、餐车每餐后清洁,餐车每日刷洗1次,无油迹; 10.配餐室淆水桶每日倾倒及清洗2次,清洁,无臭,无溢出; 11.治疗室、换药室地面及地角每日3拖(消毒水早、中、晚班各1次),每周刷洗1次,保持干燥,无污迹; 12.治疗室、换药室治疗桌(台)操作前后用84消毒液抹洗桌(台)面,随时保持清洁干燥; 13.治疗室、换药室治疗车(盘)药车使用前后湿抹,每班使用完毕及时做好终末料理,无灰尘、无污迹; 14.治疗室、换药室玻璃,墙角每周彻底打扫1次,无污迹,无蜘蛛网;窗台每班抹1次; 15.办公室柜内抽屉内每日清理1次,每周清洁1次,整洁有序; 16.办公室地面每日2拖,每周刷洗1次,保持干燥,无污迹; 17.办公室墙壁每半个月抹洗1次,无污迹; 18.办公室办公桌病历柜(架)每班整理1次、抹拭1次,病历柜每周84消毒液抹抹拭1次; 19.库房每周大清理1次,清洁无尘,整齐; 20.值班室每日1扫1拖,整洁有序;每周大清扫; 21.卫生间地面、便池每日清扫,84消毒液拖地2次;便池用后冲洗并保持清洁,无污垢;每周大清扫; 22.卫生间便器架每日冲洗3次,每周84消毒液彻底刷洗1次,无垃圾、无污垢、无臭味、干燥; 23.卫生间便器专人专用,随时倾倒、清洗,每周刷洗、消毒1次,腹泻患者一用一消毒,无污垢,无臭、干燥;传染病患者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和其他体液(如痰液、血液等)先进行预处理再倒入粪池,具体是液体加1/5量的干漂白粉搅拌后加盖作用2小时,固体加2倍量的10%~20%漂白粉乳液搅匀后加盖作用2小时; 24.负责每天去食堂给病人打饭、协助护士拿药、准备饮用水等;25.所有进入病区的保洁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科安全管理要求、患者接触技巧、饮食卫生及安全、消毒隔离基本知识等),科室试用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标准: 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大理石地面每月定期一次打蜡打磨、清洗、没有污渍; 2.楼顶露台、阳台定期打扫,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灯具、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出现; 3.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示标牌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公共地面每天打扫、84消毒水拖地板、扫脚、门窗每天擦洗、没有污渍和灰尘。卫生间没有异味; 5.道路、广场没有垃圾和杂物、污迹(如遇冰灾、极端恶劣天气物业无条件配合医院抢险); 6.及时清理绿化带和草坪,树枝落叶随时清理; 7.垃圾桶及时清理保洁,无过夜垃圾、无污渍; 8.公共卫生间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必要的耗材,如卫生球、清洁剂等易耗品费用分担:用于物业管理的清洁用品用具、消杀用具及用品(消杀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三证,三证是指:《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MP认证证书》、共用部位的日耗品由乙方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用具(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9.必须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不含垃圾外运);乙方为工作人员配备好套鞋、围裙、手套等物品; 10.负责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出入库登记、管理,必须要有台账可查;11.负责全院灭鼠、灭嶂、灭蚊,公共区每月不少于一次(病房灭嶂螂每月不少于2次),负责防虫、防蛇、防野生动物; 12.遇医院重大活动时,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全面保洁工作; 13.负责每月医院内部沟渠清掏; 14.负责花园池塘清理; 绿化工服务标准: 1.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每月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含白蚁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叉及病虫害及无杂草现象; 2.每月定期进行苗木修剪,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公共区域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 3.有专人对院区内果树进行除草、修剪、施肥养护及白蚁防治,保证果树完好率98%。 保安服务标准: 1.建立各种保安规章制度、预案和工作计划及台账。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门卫、消防电视监控24小时值班; 2.安保人员严格配备夏、秋、冬季保安服装、警棍及必要的警务器械、头盔、靴子对讲机并统一着装; 3.严格验证、等级,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大楼,确保办公秩序良好;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大型物件出门实施确认制度并记录在册; 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突发事件5分钟到达现场并取证,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5.严格控制车辆出入,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财产安全; 6.每2小时对院内进行巡查一次,保证重点部位必须到达(含全院各功能房)。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 7.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立即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8.所有保安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合法保安证,经体检合格,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经物业公司进行上岗前培训,安全办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负责完成院内大型活动、接待、会议等车辆秩序、人员安全、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 高压配电值班员服务标准:1.按相关行业要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各项工种操作。 2.值班员(持证)参与负责院内高低压配电间设施、及楼层配电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兼顾电气设备巡检与维护工作。值班期间每4小时巡查、记录设备运行情况。 3.配电间要求: ①由运行值班人员每4小时巡查一次低压配电柜、电容柜等;每4小时巡视一次变压开关柜、变压器;每班对控制室环境进行清理;各配电箱、电柜表面每月清洁一次,每天对责任设备进行巡查,并填写《配电日志》。 ②巡视内容及具体要求依照《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规程》执行。 ③设备的维修保养依照《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执行。 4.按部门规定做好配电间高、低压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运行记录以及配电间值班。 5.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元件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 6.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 7.建立全院供电设备设施运行值班制度。 8.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9.做好全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管理工作。 10.配合完成院区其他地方发生的突发事故的应急维修。 11.做好总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感控工作要求: 1.物业公司应基于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特点和环境污染的风险等级,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文件、程序性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开展清洁与消毒质量审核,并将结果及时报告给院方,促进清洁与质量的持续改正。物业管理人员须熟悉医院感染管理最基础的、一般的工作原则要求 2.物业公司必须对新进人员进行感控基础知识培训,内容应与时俱进,符合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等卫生行政部门新颁布的卫生法令、规范。接受医院感控办组织的培训学习,接受所在科室的感控培训,按要求完成工作。 3.物业管理人员须接受感控办的业务技术监管,对感控办的督查反馈及时整改到位,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院感科将参照对临床科室的感控管理规定予以扣款处罚。 4.甲方相关部门定期对物业感控工作检查评价。 5.物业公司定期进行感控工作检查。 6.配合医院做好医疗废物追溯系统使用管理工作。 物业保洁、消毒工作感控要求: 1.保洁工作顺序:清洁区—污染区,不能逆向或交叉进行;做完保洁工作(尤其是污染区)后或从一区到另一区进行保洁工作时必须洗手。 2.保洁用品定位放置、洁污分开,使用时洁污分开、严格分区使用,保洁车用后清洁、整理、归位,保洁用具用后及时归位或收入柜,拖把按标识悬挂。 3.擦拭布巾(抹布)公共区域按颜色分区使用,清洁的、污染(用后)的按标识分开放置,集中收送、消毒、清洗,流程规范。 4.病房内消毒液按要求正确配制达到(有效浓度)和使用,乙方购买的消毒液须与院方采购的消毒液品牌及厂家一致,否则每批次需提供本院消毒液的浓度合格检测报告,检查费用自理,并按照新的规范要求落实。 5.污洗间内员工生活用品收入柜内,工作区域禁止随意放置个人生活用品;废纸盒等妥善捆扎、及时送出,禁止废品随意丢置、影响病区环境。 物业配送感控要求: 1.员工配送时须洁污分开,除应急情况外应先配送无菌/清洁物品再配送污染物品/标本,禁止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标本混放;标本须以密封容器存放配送,不能未密封或徒手送出,以防止标本溢洒。 2.配送等操作完成后、脱手套后必须洗手,禁止戴着污染手套院内多处随意触摸、按电梯等全院到处传播病原微生物的行为。 洗涤处感控要求: 1.抹布/地巾集中收送、消毒、清洗,流程规范,洁污抹布/地巾分开、定位放置,分别置于不同颜色的筐内、禁止混放(如清洁地巾置于白色筐、污染地巾置于蓝色筐)。 2.抹布应用250mgl含氯消毒剂/(1:200),地巾以500mgl含氯消毒剂(1:100)即84消毒液浸泡至少30分钟后再清洗,干燥备用。 3.浸泡池应标识好加水刻度,1:100 84消毒液配制正确,浓度测试合格,不能节约成本随意降低浓度。 医疗废弃物及非医疗废弃物管理回收服务要求: 1.医疗废弃物管理回收服务要求: (1)物业人员不得窃取医疗废物卖出,一经发现将予以处罚;被其他管理部门(如省卫监局、市卫监所、市环保局等)查出者,一切后果自负(包括不限于法律责任、大额罚款等)。 (2)医疗废物扎袋封口、称重、登记签名规范。 (3)各医疗废物暂存点:各类废物、废液包装严密、标签规范、分类入桶,各桶加盖加锁,每日定时清洗消毒。 (4)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白色底联随医疗废物转运至中转站,途中无废物、废液遗撒、污水渗漏。 (5)医疗废物中转站:专人管理,各类废物规范分类暂存,暂存箱加盖码放;每日清洁地面并以500mg/L(疫情期间适当调整)消毒液擦拭消毒1~2次;拖把等每日清洗、消毒,悬挂。与医院签订的医疗废物处置公司规范交接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日登记,数据准确,规范签名,次月初交至感控办。 (6)中转站管理员、回收员知晓职业防护规范。 (7)物业公司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按管理要求配备个人防护用具,并进行体检。 (8)医疗废弃物转运车必须符合院感、环保的相关要求,及时消毒。 2.非医疗不可回收废弃物管理回收服务要求:一般性不可回收生活垃圾按照环卫要求封袋、收集存放于医院垃圾回收站,在院内转运和暂存期间,不得拆封分拣,由环卫部门专车及时外运。对于可能存在、产生二次污染的不可回收废弃物(如各类电池、更换的破损灯具等),要有专门的回收工具和存放地点,并建立处理台账,确保不流失,不产生二次污染。 3.可回收废弃物管理回收服务要求:负责全院可回收类的管理、收集和处置工作,按照医院指定地点存放管理,清运及时。要求流程科学、合理、有效,各病房临时存放点的可回收废弃物存放有序,不得超出0.5米高度,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收集和处置出院,无废弃物违反医院要求堆积存放的现象。可回收类均须交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物业项目中电梯维保服务要求: 1.除控制柜,主机,钢丝绳以外的全部配件、耗材的维修、更换、采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维护保养期间负责电梯年检服务(包含检验检测费用),检测机构须为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检测单位,年检时提出的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配合甲方及时取得年检合格证。 3.有巡查保养及紧急维修处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等资料;无条件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调度会和安全检查,并无条件配合甲方组织的培训、演练等事宜。 4.维保的过程中做到必要的安全提醒和安全防范措施。每15天进行一次日常巡查维护。 5.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电梯困人后由甲方报修,维修人员接电后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解救被困人员;电梯故障后,甲方报修后维修人员接电15分必须到达现场处理,不能维修的故障应第一时间书面上报甲方。 6.如遇到相关接待重大接待任务,须委派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甲方处理,发生问题而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建立维保、检修及维修台账,保留维保及检修、维修的过程图片以及维保记录,评估报告以及管理建议等相关资料,以作为甲方的考核评估依据。 8.电梯维修保养须按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开展,如乙方不具备相关资质,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 9.电梯维保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质量责任、年检责任、应急处置责任及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物业项目中化粪池、污水池及化油池清理服务: 1.按次数要求清理所有化粪池、化油池、污水池,发现特殊情况随时清理,保证及时转运; 2.检查各池内管道是否完好、畅通,保障闸阀严密,保证管道无变形、无破损、无滴漏,如发现管道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卸装时应谨慎操作,不得将池中污水泼洒在卸装口周围地面,如有泼洒应及时清理;作业结束,应及时清洗卸装口及作业场地;冲洗作业场地的污水应经适当处理,排入污水管网或收集池,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4.应保持转运作业的紧密衔接,不得任意将转运车停放在主要道路上,不得影响甲方和第三人正常的经营或活动; 5.粪便转运时应有灭蝇措施。 6.作业标准: (1)每次提供10吨专业吸污车辆为甲方进行清理服务。 (2)清理的池中污水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理。 (3)确保服务范围内所有池中污水不外溢。 (4)如特殊原因导致池中污水外溢等异常情况,接到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处理结束后当天书面上报事情发生原因。 (5)在清理的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承诺清理服务符合上级管理部门要求。 (6)清理次数不得少于附件2的要求次数,根据医院需求可增加清理次数。 7.建立清理服务台账,保留每次清理服务图片等相关资料,以作为甲方的考核评估依据。 8.清理服务符合环保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具体见合同第二条“物业管理”中“物业基本服务人员要求及服务范围”中人员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4.其他要求

(1)物业要配备不少于3台有标识的电动巡逻车,能携带安防和消防设备(改装),用于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2)负责物业及物业档案收集、管理; (3)负责各类公共活动及突然事件的协助,针对公共活动及紧急情况有专项应急预案(如大型活动、病人外逃等); (4)安排人员负责登记来访人员; (5)按甲方要求落实水电的节能管理; (6)按甲方要求开展资产报废及资产转科搬运; (7)配合甲方对突发事件中病患及其家属的关怀、心理辅助和现场维护; (8)所有人员上岗前都要培训医院管理制度、精神科安全管理知识、院感知识等。接受甲方院感、保卫等部门的培训、监督及违规处罚; (9)物业不参与医院停车收入、房屋或场地租赁收入、宣传推广收入分成;医院保洁车上一般是标准化配置,按清洁区域不同略有差别; (10)物业为单位配备不少于2台磨地机,为科室和公共区配备卫生工具车,工具车配备:基础清洁工具、擦拭工具、消毒与药剂、专用工具、安全与辅助工具; (11)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12)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物业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员薪酬、社保、福利、保险、服装、工具、设备、耗材、消杀、绿化养护、配电巡查、安保服务、化粪池清掏、电梯维保及配件更换、垃圾清运、医疗废物管理、管理费、利润、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3)付款规则及付款条件 ①签订合同后,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服务任务,依据采购人验收及月度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本月支付上个月的款项。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付款时间顺延。 ②每月支付费用时,乙方需提交验收表、考勤表、电梯维保记录和台账、现场图处、化粪池清理记录及对应图片等资料(按清理频率当月如有清理服务)作为支付依据。乙方服务内容完成落实情况以表格形式列出,每月接受甲方被服务科室考核,双方签字认可,按考核完成比例付款。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

说明: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87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湖南吉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68查看完整信息58)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 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5-01 —— 2027-04-30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院本部及长岭分院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①依据附件四:《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合同附件,按月对供应商提供的保洁服务(公共区域、病房、办公区域清洁)、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安保服务(门岗值守、巡逻、车辆管理)等服务内容进行评分。验收供应商是否按照合同约定配置了相应数量的保洁、绿化、维修、安保等人员,以及人员健康状况和专业技能是否符合要求。 ②验收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各项运行记录是否完整。 ③考核物业管理各项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如清洁度达标率、绿化成活率、设备完好率等。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①依据《第三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合同附件,按月对供应商提供的保洁服务(公共区域、病房、办公区域清洁)、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安保服务(门岗值守、巡逻、车辆管理)等服务内容进行评分。 ②服务响应:验收供应商对院方提出的维修需求、突发状况(如设备故障、紧急事件)的响应速度和处理效果。 ③服务对象评价:根据验收方案,收集并统计院方各科室(服务对象)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作为验收合格的参考依据。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①人员到位与薪酬支付:核对供应商实际派驻人员的名单、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及工资发放记录,杜绝虚岗、空饷或人员频繁流动未及时补充的情况。 ②合同履行情况:验收供应商是否存在非法转包或分包行为,是否按合同约定配备了足够的设备和工具。 ③资料归档:验收供应商是否按要求提交了月度工作总结、设施设备维护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相关档案资料。 ④费用核对:结合每月的考核评分结果,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核对本期拟支付的款项金额是否正确(例如:根据考核得分计算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6)履约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组织验收,根据附件四:《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每月组织考核和验收。标准冲突或存在歧义时,以验收标准更高者为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 。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确保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5.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服务内容,但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如有重大变更签订补充协议。 6.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付相关费用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活动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 5.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超出合同范围的要求或变更。(乙方必须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食宿、服装等由乙方承担,签订合同后在磨合期间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出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对人员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执行”的内容除外) 6.乙方的服务应按合同要求严格执行,确保质量和时效。若在服务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自行承担责任,保证不影响活动交付的时效。 7.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8.乙方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服务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及乙方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对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和资料,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乙方履行合同项下所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悉的公开信息为止,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赔偿由此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有义务与其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要求其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因乙方人员发生泄露、透露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与本合同约定无关的用途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本合同约定保密期限内,乙方人员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5.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除按照甲方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外,乙方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且乙方应进行整改完善;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甲方享有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因上述原因合同解除,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6.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不得收取费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已经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费用以双方核定的内容为准,若为甲方自身原因解除本合同,则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7.乙方不得非法分包、转包。如擅自转包、分包,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合同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出现其他违约情形,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按照质量考核及其他条款要求乙方承担的违约金部分,甲方有权在当期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9.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除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合同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合理支出,如律师费、鉴定费等。 10.乙方月度考核连续三次及以上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赔偿甲方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产生的费用、过渡期服务费用、经济损失等)。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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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工商登记公示地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甲方提供一间物业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办公用品由乙方自备。该办公用房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由乙方免费使用,合同终止后应立刻恢复原状且无损的交回甲方。 4.甲方不为乙方提供员工宿舍及食堂,乙方员工费用自理。乙方员工有住宿需求,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工作人员需要住宿单位的,可向甲方提出申请,住宿费根据租赁协议,按医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收取费用,水电费用每月按实收取。 5.全院停车按照甲方要求,建立相关停车制度,做到规范有序安全平稳,重大节日或活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本项目甲方与乙方无停车费、广告费等其他租赁协议的任何费用分配。 6.保安监护系统如需乙方维护保养则另行签订服务协议。但保安监控系统和楼宇设备监控系统需由乙方负责值班运行。 7.乙方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8.乙方员工应统一着装,持有健康证,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对乙方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乙方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防治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10.物业管理项目部的内部管理计划由乙方自行制定,包括跟甲方及周边单位(包括居委会、公安局等)的衔接,管理人员的配置,财务制度、内部奖惩措施等。 11.乙方必须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食宿、服装等由乙方承担,签订合同后在磨合期间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出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对人员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执行。 12合同签订后,乙方将书面的、合同要求服务人员资格证件、健康证、无犯罪证明均交甲方备存(含新进人员需要提供的证件)。 13.电梯的日常维保、检测等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14.乙方的报价应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乙方应遵守《劳动法》和相关社保政策。若乙方因违反《劳动法》或相关社保政策等行为带来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对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数量的要求:物业服务人员不少于75人。 16.乙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要求履约。 17.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尽管有本合同的约定、招标文件的要求,若投标文件中对相关内容有更高服务标准、人员配置、设备配备、服务时限、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更高的要求执行。 19.乙方应确保其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具备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完成备案与体检,否则由此产生的行政处罚、安全事故、经济赔偿等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 地址: 韶山南路161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国强 法定代表人: 曹兆虎

委托代理人: 刘文 委托代理人: 薛国正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列表 :

1. 物业人员配备明细表.docx

2. 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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